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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关于聘请会计事务所开展新冠疫情隔离酒店费用核算的采购计划

发布日期:2023-04-23 17:50来源: 云南滇中新区

为加强财务内控管理,确保疫情期间隔离酒店费用结算准确性,拟向社会购买会计事务所服务,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冠疫情隔离酒店费用核算项目

二、采购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单位

四、资金来源

项目预算金额12000元,已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

五、项目内容

对新冠疫情隔离酒店费用进行核算,涉及两家隔离酒店,其中柏丽酒店890人,使用期间为9月11日至12月12日;兰舍酒店491人,使用期间为11月12日至12月13日。

六、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4.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6. 近三年未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纠纷,导致仲裁或诉讼的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7.未因不良记录被主管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及要求

1.严格按照工作内容组织开展核算工作,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提供核算结果;

2.对核算内容和结果严格保密。

八、选聘方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原则进行评选,在满足上述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工作人员配备、服务质量和效率、报价三项指标进行评分。工作团队及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占总分5%;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时限、服务承诺、保密承诺占总分5%;服务费报价占总分90%。

九、此项采购计划公示时间为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

十、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如有服务意向,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将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邮寄至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3号楼5楼511。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27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

联系人:康博艺

联系电话:18468222652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2023年4月23日                

最新信息

主办单位: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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