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5 18:26来源: 云南滇中新区
为全面推进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依法管理,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结合城市运营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采购法律顾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选聘法律顾问机构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
三、服务内容
1、为甲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特别是为甲方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协议等事项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资讯,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甲方委托起草、修改、审查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提出补充、修改意见;
3、对甲方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协议等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并收集、提供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4、参与甲方重要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5、为甲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和其他经济法律事务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受甲方委托,作为代理人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赔偿、调解或仲裁等法律事务;
7、参与甲方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法律知识教育讲座,进行现场法律咨询;
8、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算3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承接标准
(一)法律顾问机构属依法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委派3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较强法律业务能力的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且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城市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未受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法律服务机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事项的信息及有关资料、保密信息等,且在服务期内不得将承接的业务项目转交给任何第三方。
七、法律顾问机构的确定
采取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内控比选采购的方式,由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评审小组根据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资料,依据资质、报价、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法律顾问机构,并按照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的采购计划中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项目评审评分标准如下:
八、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认真履行职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法律顾问服务”未纳入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低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选择符合服务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
十、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 报名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法律服务机构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公司简介、服务报价清单、服务承诺、拟委派的法律顾问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工作业绩、律师事务所和拟委派的法律顾问不属于严重失信主体的声明函等材料。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并请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U盘或刻录光盘)一套,并装入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提交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邮箱、联系电话、联系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
1.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空港商务广场1号楼918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白芸毓 电 话:0871—67336382
对上述内容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