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城投公司规范党支部参与子公司重大问题决策
发布日期:2023-11-28 09:46来源: 滇中新区报
近日,云南滇中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子公司党支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云南省国资委出台的《省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要求。
从适用范围来看,《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企业中,具有公司授权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从决策方式来看,《指导意见》按照党支部委员与董事会、经理层交叉任职情况,将党支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分成集体研究把关和多种方式参与决策两种方式。从研究把关的事项来看,《指导意见》从7个方面细化实化了前置研究讨论的“任务书”,有效避免了前置研究“眉毛胡子一把抓”等问题,实现党的领导与子公司治理有机统一。从完善子公司治理体系来看,《指导意见》在明确子公司党支部功能定位的同时,也维护董事会、经理层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不断形成党支部、董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
据悉,滇中城投公司将严格贯彻“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围绕“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求,在推动党支部前置讨论研究上下功夫,结合治理需要,按照《指导意见》对公司范围内的党支部进行逐一排查,并指导3个子公司党支部围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执行与监督”等内容,制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把关定向、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新区党工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提高企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为企业的科学发展、规范化运营及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滇中新区报 记者肖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