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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5-07-29 17:20来源: 云南滇中新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全区各用人单位:

当前正值盛夏高温与汛期叠加阶段,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高温中暑、洪涝、触电等安全风险显著增加。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防汛防暑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提示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护机制

1.完善制度保障: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及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重点排查高温作业场所、低洼厂房、户外设施等安全隐患,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如通风降温设备、救生衣、防水灯具等)。

2.动态风险防控:密切关注气象预警,建立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响应机制,动态调整生产计划,严禁冒险作业。

二、强化防暑措施,保障作业安全

1.科学安排工时:各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日最高气温≥40℃:全面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7℃≤气温<40℃:露天作业累计≤6小时/日,且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禁止作业;35℃≤气温<37℃:采取轮岗轮休、缩短连续作业时间,禁止安排露天作业加班。

2.健康监测与调岗:用人单位需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作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及时调整岗位。密切关注劳动者身体状况,若出现中暑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协助就医。同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对配送车辆、充电设施等设备进行高温隐患排查,防止安全事故。

三、抓实防汛管理,防范灾害风险

1.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立即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尤其是建筑工地、低洼厂区、危旧房屋、临时工棚、仓库、电气线路、排水系统、边坡挡墙、户外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防汛、防雷、防触电、防坍塌、防坠落、防内涝等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2.保障汛期通勤安全:关注天气预警和路况信息,在极端天气可能严重影响通勤安全时,应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可采取错峰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措施,保障职工上下班路途安全。避免强行要求职工在危险天气条件下冒险出行。

四、加强工会监督,畅通维权渠道

1.企业工会履职:企业工会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以上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建立健全高温、汛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组织职工代表开展高温、汛期劳动保护专项巡视检查活动,重点检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防汛应急准备情况、劳动时间执行情况、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维权途径:各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多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体责任。对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可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工会申请维权。

防暑防汛工作事关劳动者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各用人单位须严格履行法律义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广大劳动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携手筑牢安全防线,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清凉的夏季!



云南滇中新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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