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2027年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二维码维护、维修和更换项目的采购计划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发〈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的通知》(昆民通〔2016〕74号)文件工作要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由属地民政部门进行管理维护,建立街路巷地名标志牌管理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进行维护,对损坏的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设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民通〔2020〕1号)文件工作要求:建立地名标志牌管理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进行维护,对损坏的地名标志牌二维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为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城乡网格化部件管理案件,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2027年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二维码维护、维修和更换项目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19.5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四、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未在集采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故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五、承接标准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法定凭证。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或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信誉要求:(1)近三年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主要内容
(一)定期对滇中新区直管区辖区内的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进行维护,对损坏的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二)定期对滇中新区直管区辖区内的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进行维护,对损坏的地名标志牌二维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七、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两年,以签订项目合同周期为准。
八、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根据街路巷地名标志牌及二维码数量指标,在项目周期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采购要求。
九、公示情况
此次政府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