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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1806-706712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18-06-26 15:02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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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26 15:02 浏览次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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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各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滇中财发〔2017〕12号)要求,现将新区综合管理部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示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滇中新区工作委员会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滇中发〔2016〕3号)精神,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滇中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

2.承担新区机关的综合协调、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接待联络等机关事务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协调、宣传、新闻等工作;负责应急值班、信访、外事等工作。

3.承担机关、所属单位领导和直属管理机构班子建设;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及监督工作;承担干部培训;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新区人员聘用、岗位管理、人才工作。

4.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

5.承担滇中新区综合改革、机构编制、政策法制等综合研究,指导专题研究。

6.承担审计工作。

7.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确定事项及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承担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8.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融资等目标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综合管理部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立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以“改革创新”为主题,以“高效服务”为己任,着力打造规范型、专业型、效率型、服务型、和谐型“五型”部门,充分发挥综合管理部的参谋助手和中枢协调作用,较好地履行了综合协调、党的建设、体制创新、审计监督、督查考核等各项职能,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总揽全局和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1.综合协调

围绕新区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123”的工作思路(明确1个目标,落实2个任务,做好3个服务),超前谋划,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充分履行参谋助手、统筹协调、后勤保障等各项职能。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积极主动与领导沟通交流,在思想上与领导同频共振,把工作做在领导所想和未想之前,较好地发挥好了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新区领导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另外,综合管理部认真履职,主动工作,积极服务,较好地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党的建设

一是领导重视。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多次在重大会议上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牢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以党建工作带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新区2个国有平台公司、新区机关党委签订了2016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机关党委又与各党总支(支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三是狠抓党建基础工作。机关党委下属16个党总支和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总支和党支部班子,健全了机构。理顺了新区党组织管理关系,明确新区党组织关系由昆明市委管理,直管园区党组织关系由原渠道进行管理。通过党费收缴日制度化、党务干部培训、党员积分制管理、建立“学与做”微信群、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三会一课”等系列活动内容,更加注重“思想建党”,注重党员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3.体制创新

紧紧围绕“省级决策领导、新区独立建制、市区融合发展”要求,在职能权责方面,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从原聚集区“16+1”州市一级全职能管理模式,转变为重点聚焦新区范围内的经济管理服务职能,将908项社会管理职责全部移交昆明市,有效保障了新区突出主业、聚焦重点,集中精力抓开发、搞建设、促发展。在机构设置方面,深入开展大部制改革,全面推行扁平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工作机构从原聚集区的21个精简为“三部两局”5个,人员由原来的349人精简为160人,减少了层级、精简了人员、提高了效率。在人员管理体制方面,打破传统行政管理模式,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选人用人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新区机关所有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全员聘用,公开择优、竞争上岗。

4.审计监督

审计处聚焦新区发展主动作为,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6年新区审计处共审计单位13个,审计项目13个,审计资金3870413.424万元,出具审计报告9个、撰写审计重情1篇、审计简报1篇、审核工程预算1项,指出审计发现问题46个、提出审计建议40条、核减结算价款和土地收储成本 10400.55万元,审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督查考核

以工作目标军令状方式为主,按照共性指标、单位目标、单位捆绑、领导包保包办四种任务类型,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各直管区和新区各部门,做到家家有指标、人人有任务、月月有考评、年终算总帐,使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真正成为“前线指挥部”,形成了家家争当“冲锋队”、人人争做“战斗员”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新增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新区机构设置,新区管委会本级机关所有人员经费统一纳入综合管理部核算。2016年末新区机关编制数95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事业编制25人;实际在岗人数为144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事业人员18人,聘用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0人。新区管委会2016年末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收入合计574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4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支出合计568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2.03万元,占总支出的87.04%;项目支出737.22万元,占总支出的12.9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新区机关、综合管理部各处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2.0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综合管理部各处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2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8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1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新区机关和综合管理部各处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人员招考、培训等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1.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

5.节能环保(类)支出2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

6.城乡社区(类)支出23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

7.农林水(类)支出13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

8.国土海洋气候(类)支出112.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

五、综合管理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综合管理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91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79万元,占35.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3万元,占34.78%;公务接待费支出50.91万元,占29.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7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13人次。主要用于开展海外招商引资项目考察、经贸交流等工作。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0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管理部机要交通、招商引资、专项检查、培训调研等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9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0.9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3批次,接待人次3988人。主要用于项目招商引资、相关单位赴新区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决算金额12.04万元,其中采购货物7.84万元,采购服务4.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是指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的经费。

 

附件:2016年度综合管理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