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在省纪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新区纪工委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新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指导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新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和指导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新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6.承办省纪委、新区党工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组织学习,筑牢理论基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始终把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订阅和印发了有关的学习材料7类321本,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充分发挥好派驻(出)机构的监督职责,以实际行动和成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强化责任担当,督促责任落实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做好迎接省委对新区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顺利完成了迎检工作任务。二是积极安排部署。2月下旬,协助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6月底,又协助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提出落实和整改要求,研究落实省委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制定《滇中新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分解》《滇中新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务分解》《滇中新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明晰责任;到12月上旬,协助党工委召开迎接省委第八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专题会议,迅速成立了配合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新区迎接省委第八巡视组开展巡视的工作方案,巡视工作联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纪工委,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材料组、联络协调组、纪律督查组、安保信访组),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滇中新区的延伸巡视工作,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研究制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分别与领导班子、各部门、各直管区、各国有企业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加强请示报告。定期不定期向党工委传达、报告省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落实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快速解决。提请新区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相关人员违纪问题3次。五是强化工作措施。对涉及纪工委牵头的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印发《关于对滇中新区2017年涉及纪工委主要工作的任务分解》(滇中纪〔2017〕5号),认真落实,督促贯彻执行。
3.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强化规矩意识
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牵头机关纪委组织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随机式抽查1次,将检查到的问题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报告,督促新区综合管理部综合处、组织人事处加强和规范对新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完善建档备案制度。二是成立2个工作组,采取个别谈话、突击检查保险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账单等方式,对新区各部门、各直管区和国有企业开展无禁区、全覆盖的检查,督促整改了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确保新区“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分别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共组织检查组75个,5次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检查工作。四是加强调研工作,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认真开展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纪委。五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用人关,要求新区各直管国有企业落实招聘人员规定,督促制定招聘人员工作具体流程。10次派人对新区机关、直管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4.坚定旗帜立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纪律审查工作。2017年,共受理信访举报和群众来电来访51件,涉及县处级干部(部门)4件,乡科级干部(部门)3件,一般干部1件,国有企业从业人员1件,其他人员17件,业务范围外2件,重复23件。初核了结14件,谈话函询8件,立案审查8件12人;党纪处分12人(县处级干部1人,其中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5人),政纪处分1人(县处级,行政开除处分);组织调整1人(县处级)。二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把“菩萨心肠”和“霹雳手段”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协助和督促新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践“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谈话125人次,其中提醒谈话87人次,约谈28人次、谈话诫勉10 人次,涉及工作纪律14次、组织纪律 1次,其余均为廉政提醒谈话。纪工委书记实践“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谈话3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0人次,约谈22人次。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章制度,对29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作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5.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监督措施
一是加强对基层督促指导。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新区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研究制定新区纪工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直接联系制度,成立3个工作组,分别联系6个直管区和3个国有企业,加强工作联系,强化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共同研究工作,推进监督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新区纪工委信访举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归口受理信访举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规范谈话场所建设,制定《新区纪工委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人统一管理,有效提高了谈话室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监管。牵头组织新区有关部门组成课题组探索、调研、论证监督方式、管理办法,起草制定滇中新区加强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监督管理的办法,报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进一步推广廉洁工程建设。四是严格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牵头组织对哨关路、嵩昆路工程承发包活动和空港大道PPP项目政府监管体系运行情况检查,提出10条整改建议。五是强化源头防控抓好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大对扶贫工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上报省纪委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问题线索1件。六是严格规范新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制定印发了《云南滇中新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新区计划派出任务的内容、人选、时间、经费等严格把关。七是认真开展严肃查处招商引资领域腐败问题工作,切实营造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存在的报账手续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廉政氛围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017年,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新区全体纪检干部151人集中观看了大型反腐电影《决不饶恕》;在新区副处以上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上,专题通报了省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典型案例;组织新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除牵头组织新区干部48人赴杨善洲干部学院学习,接受党性教育外,还组织指导规建部党总支、纪工委党支部83名党员到省纪委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办公楼道制作张贴廉政宣传展板4块,将廉政文化渗透到机关日常工作中,时刻提醒干部职工注意言行举止,努力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开展信息简报编发、报送、投稿工作,广泛宣传纪检监察重要工作、重要任务和特色亮点,为推动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编发《纪检监察信息》13期,信息简报先后被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采用;上报省纪委信息40篇,被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采用10篇、《云南纪检监察信息》采用2篇。
7.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理论武装。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互联互通”学习制度,坚持每月由各直管区纪工委、国有企业纪委轮流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1次专题学习。参加新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加强集中教育和培训。两批次组织7人次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传教育专题;组织新区纪检监察干部和机关纪律作风监督员45人集中培训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业务。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认真查找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重点管好处、科级干部,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管理监督。制定《新区纪工委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复议复查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工作与要求不走样、不偏差。四是认真进行整改。按照省纪委组织部反馈的检查考核意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不足和检查考核组建议,结合新区纪工委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情况。五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成“安全可靠、功能完善、设施先进、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两间谈话室和一间监控室,并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制度,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执纪审查工作水平。与新区各直属管理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工作责任书11份。及时学习传达贯彻中央、省纪委关于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通知及有关工作要求,共开展自检自查2次,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安全工作的通知》1期,集中组织学习4期,培训人员100余人次。六是加强纪工委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召开支部大会12次、组织生活会2次,领导干部讲党课2次,参加新区专题党课3次,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02篇,对支部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提醒谈话3人次。通过常态化教育,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显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该单位是: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无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新区招聘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区纪工委2017年度收入为71.53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47.3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区纪工委规范谈话场所建设,有效提高了谈话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区纪工委2017年度支出为71.53万元。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5.44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区纪工委规范谈话场所建设,有效提高了谈话室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下达15.29万元,支出15.29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开支。其中,主要集中在购买办公用品支出、报销短途差旅费、购买图书等;另支出金额较小的有印刷费、报刊费及食堂公务饭卡费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经费、下达纪工委谈话室建设经费)56.24万元,支出56.24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9.97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谈话室。其中,主要集中在谈话室工程建设款、党风廉政建设展板制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及设备购买、专项检查人员差旅及培训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区纪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谈话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5.29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占总支出的21.38%。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出、报销短途差旅费、购买图书、印刷费、报刊费及食堂公务饭卡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监察经费、下达纪工委谈话室建设经费)支出56.24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占总支出的78.62%。主要用于谈话室工程建设款、涉密信息网络平台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展板制作、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及设备购买、专项检查人员差旅及培训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区纪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为食堂公务就餐卡充值。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食堂公务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15.29万元,资金使用率约100%,占总支出的21.38%。与上年对比减少4.53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开支。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支出、报销短途差旅费、购买图书、印刷费、报刊费及食堂公务饭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区纪工委资产总额16.9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16.9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8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为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涉密信息网络平台:遵照国家保密标准要求,从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建成的涉密信息系统符合机密级一般防护要求。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