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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1809-706723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18-09-29 10:32
名 称: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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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9 10:32 浏览次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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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滇中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根据原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和滇中新区管委会安排部署,结合滇中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分配年度税收收入预期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滇中新区各项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和规定范围内的基金、社会保险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

4.负责滇中新区现代税收征管体制建设,组织实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5.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团队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8.负责税务稽查工作,承担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和涉税违法举报事件核查。

9.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机关党群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10.办理原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和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原滇中地税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区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抓业务、打基础,优征管、促收入,提素质、强队伍,明责任、保廉洁”的工作思路,圆满完成了上级交赋的各项工作任务。

1.攻坚克难,税费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面对去年高基数、“营改增”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原滇中地税认真分析税收增减因素,把握工作主动权,重点从收入任务目标考核、紧盯重点项目建设、税收风险管理、税收专项检查、税收政策执行、突出园区管理优势等方面抓早、抓实、抓细、抓稳税收工作,注重挖潜堵漏增收,强化及时均衡入库,逐月逐季推进,实现了税费收入稳步增长。

2、主动作为,积极支持新区经济发展大局

始终坚持以服务新区开发建设、经济发展为己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三证一码”、“五证合一”登记工作,深入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完成电子税务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控平台上线运行。参与做好新区招商引资涉税咨询、项目论证;积极支持新区“双创”工程。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事业,顺利完成规费征收从昆明市全面划转、平稳运行,及时对各行业、各税种涉及的税收新政和减免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执行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国务院六项减税新政等税收优惠政策及降费措施。

3.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税收管理“滇中模式”

推进税费改革有力有效,11项非税收入顺利接管征收,环保税开征准备全面就绪。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构建并开展税收业务大数据分析,分别围绕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房产税、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进行税收风险推送,建立一级跨区域稽查体制机制,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建立符合新区特点、适应新区税费征管实际的“滇中模式”。

4.以人为本,队伍建设彰显新活力

高度重视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构建干部成长成才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平台,着力推进精神再塑、选人用人、教育培训、文化引领“四项工程”,秉承和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创业、敢为人先、负重奋进”的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扛责任、压担子、实战锻炼的方式,在艰苦条件下自觉接受各项工作任务考验,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主动克服人少事多的严峻困难与挑战,坚持一人多岗、一岗多责,让干部职通过“以老带新、以熟带生”方式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坚持培养践行原滇中地税文化,积极打造原滇中局机关宣传走廊、文化长廊,提升工作环境文化氛围。

5.找准抓手,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

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程序报批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纪委和工会委员会。围绕理论武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后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微型党课、专家教授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和主题实践等各类学习活动。围绕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对照要求开展交心谈心。围绕党建联建共建和扶贫工作,以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多形式的关怀帮扶活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将其贯穿于选干部、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各项工作中,坚持“逢会、逢训、逢事、逢人必讲廉”的廉政教育理念,创新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和领导干部定期向驻在局纪检组报告廉洁自律等有关情况两项制度,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坚持抓好“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运用。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坚决杜绝“小金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年抓实抓细抓牢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廉政谈话,实现了干部零违纪、纳税缴费人零投诉。

6.立足实际,绩效管理实现新常态

把绩效管理作为做好税收工作的指挥棒和助推器。立足于重基础、重细节、重日常、重联动,坚持突出核心业务、突出管用就好的原则,完善修订考核指标。通过狠抓绩效管理,原滇中地税释放了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强大正能量,党员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自觉,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决,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内部管理、综治维稳、信访保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创先争优方面获得多项荣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单位名称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本级)

  原嵩明县地方税务局

  原安宁市地方税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原滇中地税系统2017年末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86人(其中: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实有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2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因数据均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部分数据分总关系会有0.01万元的误差,特此说明)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6,847.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7.09万元,占总收入的61.44%;其他收入2,640.61万元,占总收入的38.56%。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36.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6.07万元,其他收入减少602.38万元。主要原因为: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的刚需及工资标准、绩效奖励标准

等调整,随之带来的纳入工资性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经费安排的增加;二是公务用车改革完成后原滇中地税系统交通费较2016年增加等主要原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地方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6,74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74万元,占总支出的73.17%;项目支出1,809.31万元,占总支出的26.83%。

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42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8.08万元,主要原因详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增减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滇中地税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33.7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67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员增资、缴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公车改革的公务交通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原滇中地税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9.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8.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积极推进规费划转工作开展,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用项目经费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费、税法宣传经费、征管业务费、协税护税经费、税务办案经费、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等项目经费等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原滇中地税系统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1.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3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7.12万元,主要原因为政策调整带来的人员增资、缴交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公车改革的公务交通补贴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7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6%。主要用于原滇中地税系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税收事务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主要用于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付在职非因公死亡人员的丧葬抚恤金以及开展社会保险缴费、残保金等征收相关工作的征收经费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缴交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等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缴交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原滇中地税系统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把控制“三公”经费作为全年财务管理牵头收尾的重要环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19万元,下降17.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53万元,下降1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6万元,下降33.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对公务用车执行定额、定编、定责的“三定”制度;对公务接待实行控审批、控标准、控支出的“三控”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控制相关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1万元,占96.12%;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占3.88%;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2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包含车改办核准取消车辆19辆,将督促各单位与驻地车改办联系加快完成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主要用于保障原滇中地税系统各征收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4万元(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人次140人。主要用于税收协作、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联合办税、税法宣传、税政管理,以及同外单位工作交流等方面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22万元,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推进,2017年落实了公务交通补贴。故2017年的“其他交通费”省级财政资金基本支出较2016年有所增加;2.为了方便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2017年各征收单位开展开展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推进原滇中规费划转工作开展等导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较往年有所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资产总额8,14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34.65万元,固定资产5,02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90.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4.9,固定资产增加261.43万元,无形资产增加8.3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7项,账面原值19.34万元;出租房屋3,560.79平方米,账面原值317.1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2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系统3个独立核算单位,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15%。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下载:原云南滇中新区地方税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