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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1903-706746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19-03-22 18:06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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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22 18:06 浏览次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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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管理运行机制有关事项的批复》(云办复[ 2016 ] 1号)和《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及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为新区管委会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新区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为土地规划利用提供相关服务和保障;

  2.参与研究和编写新区土地储备供应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3.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新区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协调组织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统筹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配置,土地综合开发等相关工作,积极调控土地市场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5.汇同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进行预决算管理;

  6.牵头统筹协调新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融资及管理,做好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委托协调审计部门对土地收储及土地综合开发成本进行审计认定;

  8.负责协调规划部门提供储备土地的规划条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评估,委托对储备地块开展勘测定界及评估等相关工作;

  9.根据年度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对具备供应条件的土地,编制土地储备方案,上报审批,组织委托土地公开交易;

  10.负责对土地收购储备分中心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对安宁市、嵩明县土地储备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统筹新区土地收储、整理、供应的规划和计划管理、信息管理;

  11.负责新区范围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12.负责管理储备土地的看护、管养和临时利用;

  13.承办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收购储备科、合同预算财务科。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根据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军令状目标任务,2018年新区本级共收储土地4773亩,完成了4431亩土地的前期开发。协同平台公司等相关部门组件并上报征转用地9743亩,获批6351亩。

  2.为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年内共组织土地供应45宗,面积6250.71亩,其中,已完成交易31宗,面积3255.08亩,已发布公告正在交易中2宗,面积479.96亩,正在组织招拍挂12宗,面积2515.67亩。

  3.积极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推进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工作,2018年顺利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亿元。

  4.积极协调省、市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门,年内共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钩4181.19亩,有效满足了东盟产业城、小哨片区项目(一期)、安宁太平生命医疗健康产业园、嵩明杨林汽车产业园等新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了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耕地占补要求。

  5.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及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开展资金使用的审批及监管,及时拨付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按照每年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计划使用包括债券资金、财政拨款等相关资金。按照工作规程开展预决算工作并出具报告。

  6.我中心根据土地收储和开发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定期地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进行书面汇报,针对具体问题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按月向新区综合管理部上报项目开展实时进度。

  7.我中心积极落实新区党工委会及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各类事项,认真按时地完成了省、昆明市及新区领导批交办件,对新区的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涉及需由我中心协助办理的,我中心均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年内没有因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影响项目进度而被约谈、通报批评的情况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04040.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04040.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4040.1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17万元(本级财力40.1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4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04040.1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040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万元,项目支出304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00150”支出,主要反映我中心事业单位基本支出、“2120801”支出,主要反映土地收储中征地和拆迁补偿等土地成本的支出、“2120899”支出,主要反映土地储备管理费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0.17万元,项目支出304000万元)。

  五、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列入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9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4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18年我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因开展土地收储相关工作需要,需从单位公务接待卡中支付公务接待费用。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部门基本支出40.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3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因开展土地收储相关工作需要,由新区综合管理部统一购置办公固定资产等设备,故而减少我部门相关基本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云南滇中新区土地储备中心部门项目支出304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565.8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为: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的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数增加,其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反映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中心运行经费预算40.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新区暂未开展绩效评价。我部门将根据新区发展情况,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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