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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1909-706754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19-09-03 09:56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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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03 09:56 浏览次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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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和执行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财政政策;

 2.编制滇中新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汇总滇中新区各项财政数据,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形势;

 3.贯彻财政预算、国库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统一管理财政专户;

 4.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和评价制度;

 5.承担滇中新区的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6.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7.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新区与金融机构协调机制,沟通银企关系,促进金融产业健康发展;

 8.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

 9.承办上级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以来,面对经济发展下行压力,新区财政局密切关注税源发展变化,科学谋划工作思路,遵循市场和财税运行规律,积极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坚持财政收入调度例会制度、认真执行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完善财税库银联系协调工作等保障机制,确保了财政收入呈现出“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为打赢项目建设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财力基础。2018年,新区全辖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6.05亿元,同比减收15.85亿元,减少17.2%;按可比口径(上年扣除一次性因素)同比增收19.15亿元,增长33.7%。其中:新区本级完成19.21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收8.62亿元,增长81.4%。

 2.强化财力支持,有效保障重点领域发展。按照“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新区财政坚持保法定、保运转、保经济、保重点,通过强化预算控制、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全面盘活存量资金、提高支出预算执行准确性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通过统筹专项资金存量、积极用好债券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清理整合财政资金等途径大力支持小哨核心区、东盟产业城、李其片区开发建设,有力促进实现新区三年路网规划建设总目标,着力推进了昆明新能源汽车、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安宁中石油和昆钢转型升级等产业项目建设。

 3.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新区管委会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滇中新区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目标责任书》,新区财政局牵头制定了《滇中新区本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提出了举措。二是印发了《滇中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举债、不规范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变相举债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妥善处置,有序化解。三是积极配合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完成对新区进行政府债务、隐性债务抽查核实和专项审计工作。四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债务监测平台数据,进行信息分析研究,指导有关部门合理控制债务风险。五是每月进行监管国有企业债务情况统计,同时将“资产负债率”作为考核指标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引导企业主动降低负债,保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六是严格规范债券资金使用,避免资金沉淀,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配合财政部专员办对新区债券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通过采取系列措施,认真落实化解债务风险各项要求,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新区本级2018年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的目标任务。

 4. 加强财政监管,确保管理安全、透明、快捷。一是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通过采取系统预警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进行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对动态监控中发现的疑点或违规问题进行核实纠正、处理,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警示、纠偏、规范作用;印发了《财政“三大检查”工作方案》,围绕财政收支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在新区本级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从源头上细化、把关,将编制内容进一步完整细化,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格式、内容,做到标准统一。三是不断推进国库信息系统建设,顺利通过信息系统攻防演练,同时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上线运行,进一步解决支付时间延迟、资金清算不畅等问题。四是完善财政报告制度,按月实行预算执行分析,认真做好2017年度新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审及上报工作,试编政府综合财政报告。五是严肃政府采购程序,做细政府采购事前申报审批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立足“合规、快速、便捷”的基础上,深入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新区政府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流程,助推预算执行进度。

 5. 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做优金融服务监管工作。一是主动加强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沟通,促成新区与富滇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积极服务滇中产业发展集团和空港投资集团完成了AA+信用评级。二是进一步规范新区直管国有企业融资月报制度,认真组织新区直管国有企业及三县(市)区落实融资情况报送工作,督促做好债务风险防控应急措施,提前谋划债务链接。三是定期对新区本级PPP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清理,及时掌握新区本级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等情况,确保嵩昆路、哨关路、空港大道三个PPP项目当年的财政支出责任均符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要求。

 6. 完善监管体系和方式,助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一是制定了《云南滇中新区国资监管事项权力责任清单(暂行)》《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暂行)》《关于规范新区监管国有企业重大融资事项审查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新区监管国有企业融资相关事项审查程序的通知》《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监管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等制度文件,综合运用绩效考核、财务监督、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方式,逐步提升国资国企监管水平。二是深入研判宏观经济走势,推动新区监管国有企业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竞争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截止2018年12月31日,新区监管国有企业资产总额794.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6%;所有者权益334.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2%;营业总收入120.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7%;交纳税费2.02亿元。三是积极服务昆明新能源公司资产重组、滇中汇能公司与协鑫集团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等工作开展,全力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园、智能科技产业园、医疗器械产业园、滇中商务广场等项目建设,围绕新区定位,不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四是推动滇中发展集团、空港投资集团发行境外债、可交债、永续债等债券,统筹研究新区资源,向监管国有企业经营性补贴3亿元,做实、做大、做优企业,确保公司再融资能力的发挥。

 7.强化监事会职能,督促监管企业合规开展经营。一是依法列席监管国有企业会议,依法对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进行监督。2018年监事会累计列席会议182次,涉及议题600多个。二是开展对新区监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对外借款情况和“三项费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同时完成了2017年度监督报告。

 8.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以党建工作统领重点工作完成,制定了《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细化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不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合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坚持责任追究和廉政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廉洁是财政干部第一形象”的意识,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万元,占总支出的31.51%;项目支出39.8万元,占总支出的68.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1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详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增减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根据《中共云南滇中新区工作委员会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滇中发〔2016〕3号)精神,2018年新区机关所有人员纳入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人员经费预算由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人员经费支出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账户核算,因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未在我局基本支出中体现;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本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减少;二是项目部分费用结算后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完成财政管理信息一体化服务费和国资监管审计委托服务费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5.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有所减少;二是项目减少;三是项目部分费用结算后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财政管理、国资监管事务方面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因公出国计划。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38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因公出国计划;按照新区管理体制规定,公务接待事宜由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务接待费统一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账户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在公用经费开支方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较上年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资产总额13.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3.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新区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下载: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