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2020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2019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明确:“积极有序整合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对新区高端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外向型产业发展机制,在物流、通关便利化等方面予以支持。创新煤电油气运要素配置保障机制,深化落实发电企业与大用户直购电政策。”
《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滇中管发〔2017〕3号)规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结构优化、快速发展为主攻方向,集中扶持优势突出、潜力巨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持以科技引领发展,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整合为主攻方向,支持围绕产业链群发展和技术链构建的关键环节开展工程化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成果、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
《云南滇中新区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扶持资金分级承担管理暂行办法》(滇中管发〔2017〕9号)《云南滇中新区制造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办法》等文件明确:“对符合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扶持,以进一步加大云南滇中新区招商引资、开放合作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组织机构代码:91530111316334197E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531号
联系电话:0871—63562128
法人代表:张晓荣
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代为概况:负责完成云南滇中新区2019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云南滇中新区在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和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9月印发了《云南滇中新区总体方案》对滇中新区的战略定位、功能区分、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部署。方案指出:按照“城乡统筹、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规划形成城市建设区、产业发展区、历史文化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全力打造绿色低碳、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美丽新区。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滇中管发〔2017〕3号)明确的资金扶持范围,2019年期间,滇中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如昆明新能源汽车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等优势突出、潜力巨大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用于支持引进培育如北京中关村电子城集团等大型骨干企业、行业领先企业,用于支持中国中药云南滇中新区产业园项目(云南天江一方药业)等其他符合滇中新区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除此之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还用于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相关业务等方面。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扶持资金分级承担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收入归属和支出责任相对等的原则,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缴纳税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企业扶持资金新区与属地政府分类别按比例分级承担。与税收完成目标挂钩的企业扶持资金,由新区本级与属地政府按各50%的比例分级承担。其他专项扶持资金,已明确承担主体的由承担主体自行承担,未明确承担主体的由新区本级与属地政府按各50%的比例分级承担。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6月开展项目设立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经绩效再评价工作组梳理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根据项目重点范围及实际情况,再评价工作组与新区经济发展部沟通。
八、项目实施成效
保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提升了滇中新区营商环境综合优势,推动了产业高端发展和持续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因暂未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考核,以下表格各项考核内容暂列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