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三公”经费决算
2019年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经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汇总,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审定,现将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9年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6.51万元,较上年减少17.51万元,下降5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6.71万元,较上年减少1.26万元,下降15.81%,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公务接待费为9.8万元,较上年减少16.25万元,下降62.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次,共计接待98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纳入新区综合管理统一核算,不再在我部支出。
附件:
1.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
2020年9月23
附件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侍费。
(一)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侍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