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在省纪委和新区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新区纪工委主要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新区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指导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3.负责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并处理新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和指导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新区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6.承办省纪委、新区党工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政治作用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抓实理论学习。统一购买下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书籍,4次组织新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学习,3次召开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支部专题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做到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由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共3次开展讲党课活动:8月16日在新区开展《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讲党课活动,共110余人参加;10月29日到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开展讲党课活动;11月21日在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支部会议上,以“微党课”的形式给支部全体党员讲党课,教育党员干部要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共组织4批5人次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系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宣传教育专题、案件审理专题、信访举报专题、案件管理专题。5次举办新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和讲义培训班,共培训70余人次。组织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同时,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支部积极参加新区党群工作部“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
2.强化政治担当,夯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协助党工委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班子成员、部门、直管区、国有企业、派驻机构和工会六大类别与26家单位(部门)签订责任书,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格局。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协助党工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工作,对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制云南滇中新区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年初发送给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年底对纪实情况开展检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三是强化检查考核及结果运用。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区开发建设一同考核,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新区开发建设军令状。年初由党工委委员带队,开展了对各部门、各直属管理机构、各直管国有企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评定了考核等次,形成了考核反馈意见。在检查中,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共计50人次。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由党工委委员带队分4个检查考核组对各部门、各直属管理机构、各直管国有企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考核,开展谈话23人次。
3.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认真对省纪委省监委蹲点调研反馈问题及省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一是认真开展省纪委省监委蹲点调研反馈问题整改,在由程连元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及时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截至目前,蹲点调研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办结。二是根据省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结合省纪委省监委蹲点调研整改工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迅速制定了《云南滇中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落实2018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了25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经认真整改,11月20日,省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新区通过了复查验收。
4.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纠“四风”树新风
2019年以来,新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文件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列出5个方面26条整治重点,对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上找根源、抓整改。二是针对5个方面26条整治重点,自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4月1日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牵头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调研,成立了调研小组,通过调阅资料,发放问卷等方式,对新区9个部门、6个直属管理机构、3个直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及新区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的工作成效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参加此次调研的人员中,公务员占25.72%,事业编工作人员占3.50%,普通工作人员占70.78%。运用调研结果,有针对性地重点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购车、违规取酬、公款吃喝、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三是紧盯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摆花架子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做表面文章、只重台账痕迹、不重实际实效等行为。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慑。
5.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9年以来,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挺纪在前,严格纪律审查工作。二是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前提下,把“菩萨心肠”和“霹雳手段”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新区各级党工委班子成员提醒谈话157人,其中涉及工作纪律7次,涉及廉洁纪律1次;纪检监察工委书记提醒谈话35人;对1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6.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
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将打击“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方向,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在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后,迅速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会议集体研究排查,决定对相关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及时制定了《关于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信访举报件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了新区党群工作部、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官渡区扫黑办,空港经济区纪工委、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大板桥派出所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3个线索核查组和1个问卷调查组,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实。自4月15日核查工作开展以来,核查组坚持依法依纪依规查办,坚持“一案三查”,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采取提级办理、直查快办、沉入一线、现场核实,综合运用谈话了解、问卷调查、入户走访、调取材料、商请协查等方式开展了初步核查工作。今年以来,核查组共找92人谈话了解,取得笔录71份,调取重要资料95份、会议记录17份,发出协查相关函件11份,问题线索移交函2份,向省纪委省监委汇报工作进展5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各1份。
7.抓实作风建设,强化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驰而不息推进新区作风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随机式抽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整改;加强和规范对新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完善建档备案制度;紧紧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共组织检查组53个,开展纪律作风检查7次。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廉政氛围
综合运用影视资料、案例通报、纪检监察信息等多种方式强化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2019年,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新区全体纪检干部110余人集中观看了电视纪录片《激浊扬清在云南》。二是组织4次新区纪检监察机构集中学习,专题通报了省纪委《关于以杨锡怀、邱大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雷瑞同志违纪案的通报》《关于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关于4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关于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开展信息简报编发、报送、投稿工作,广泛宣传纪检监察重要工作、重要任务和特色亮点,为推动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编发《纪检监察信息》10期,信息简报先后被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多家媒体采用;上报省纪委信息20余篇,被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采用15篇。
9.提升能力素质,打造过硬队伍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纪律和规矩,严防“灯下黑”。一是严格工作规程,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认真查找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改革、调整问题线索管理方式,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管理监督。按照省纪委省监委要求,重大事项、案件查办及时向联系处室报告,确保工作不走样、不偏差。二是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反复对谈话场所开展自检自查,反复对新区纪律审查安全问题开展自检自查,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将按时报告省纪委。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委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领导干部讲党课3次,参加新区专题党课3次,对支部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提醒谈话3人次。11月27日,召开了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党支部关于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省委“八个坚决肃清”和“六个表率”的部署安排,紧扣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以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对照检查,共梳理查找出46个具体问题,全力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该单位是: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云南滇中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末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无行政工勤编制),事业编制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无行政工勤人员),事业人员0人(无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新区聘用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收入合计1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支出合计15.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万元,占总支出的20.6%;项目支出11.99万元,占总支出的7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支出增加7.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涉密内网设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采购项目。根据《中共云南滇中新区工作委员会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滇中发〔2016〕3号)精神,2019年新区机关所有人员纳入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人员经费预算由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人员经费支出在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账户核算,因此,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未在我部门基本支出中体现;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2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涉密内网设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省纪委省监委涉密内网计算机,谈话室搬迁、维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办公用品采购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开展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都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8.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8.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