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新区[含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党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新区党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研究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含“两新”组织)建设。承办新区组织工作;承担新区机关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提出新区机关内设机构、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新区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等有关具体工作,对安宁市、嵩明县的直管园区干部调整提出建议并对新区直管园区拟提拔干部组织考察、任免,研究提出空港经济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承办新区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批和管理工作;承办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处级干部的调配、交流、出国(境)事宜;根据授权,承办省管干部任免后的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新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3.承办干部监督工作,及时向党工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4.承办新区人才工作,负责新区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发展;制订新区人才资源引进、开发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承办人才的培养、吸引、交流合作、招才引智和管理使用等方面工作;承担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管理;承办人员招聘、岗位聘用的管理工作;
5.承办新区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调配、岗位设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工作;承担新区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承办新区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相关工作;
7.承办新区机构编制、体制机制创新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探索适应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新区工作机构和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协调联动;
8.承办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
9.承担新区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区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以及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外宣工作;承担新闻采访、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内宣工作;统一规划、建设、维护滇中新区门户网站;
10.承办新区机关统战工作;联系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作;
11.统筹推进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承办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12.承办上级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区“五年大跨越”工作目标要求,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滇中先锋·跨越建功”品牌塑造提升行动为总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统筹抓好城市社区、机关、园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坚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标准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考评清单”,开展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有力推动基层党建责任落实落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严格程序、细化操作流程,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动员部署等工作,稳步推进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二是坚持内培外引,强化实干担当,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全力打造一支敢于攻坚克难、善于攻城拔寨、勇于牺牲奉献的“新区铁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组织填报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重点查核及年度随机抽查等工作,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研判,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改革发展一线等考察识别干部,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到关键岗位经受锻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环境,贯彻执行《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多措并举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2020年面向全省开展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引进了6名年轻干部;面向全国公开考试招聘录用8名事业人员。
三是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强化阵地管理,提高网络治理能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与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昆明日报社、滇中新区报社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全方位展示新区成立以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成就。
四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支持滇中新区引才聚才六条措施》,深入实施“滇中聚才”工程,出台新区“1+X”、“候鸟”人才引进办法,2020年面向全国引进招商局长3人;落实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昆明京东方公司2名专家被评为“云南省产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家”,1名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补助,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获评2020年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整合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新设立的“云南省滇中新区园区人才服务工作站”优势资源,探索建立“省、市、新区、园区人才服务联盟”,推出三级服务直通、“一站式”的人才服务模式;建立了新区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直通省、市工作机制。
五是坚持围绕中心,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和考核工作。机构编制工作: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出台后,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相关要求,新区党群部积极与昆明市委编办沟通对接,多次到省委编办请示汇报,恳请进一步明确新区机构规格性质及帮助理顺新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加大对新区机构编制业务指导力度,加强对优化空港经济区管理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力度。考核工作:根据新区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结合各单位职能职责,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按年度制定下发了新区工作目标责任书。积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实时掌握新区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在考核中坚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
六是坚持正风肃纪,强化制度约束,不断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员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开展了滇中新区党工委第一阶段、第二阶段联合巡察工作,构建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新区巡察工作,初步实现社区巡察全覆盖,为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开创巡察工作新格局。
七是坚持守土有责,强化群防群治,切实加强组织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区党工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新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滇中综函〔2020〕3号),对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新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按照新区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率先垂范、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激发和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群众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新区正式聘用人员5人,其他人员5人。云南滇中新区管委会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事业人员24人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在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列支;新区正式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云南滇中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统一列支。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60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3.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05.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区机关人员经费统一从综合管理部列支,自2020年起从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列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4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7.61万元,占总支出的62.81%;项目支出1,265.95万元,占总支出的37.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10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区机关人员经费统一从综合管理部列支,自2020年起从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列支;项目支出增加9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业务费250万元,增加组织事务559.25万元,增加宣传事务166.26万元;其他费用合计增加11.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7.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区机关人员经费统一从综合管理部列支,自2020年起从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专项业务费250万元,增加组织事务559.25万元,增加宣传事务166.26万元;其他费用合计增加11.3万元。具体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20年,党建工作指导员“选培用”项目23.78万元,工会经费55.62万元,东川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经费250万元,机关党委经费0.44万元,宣传及办报工作经费623.3万元,机关人力资源服务经费3.48万元,团工委项目经费0.04万元,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200万元,组织及党群综合事务专项经费11.85万元,机关人事专项经费0.01万元,干部专项经费29.91万元,党建专项经费67.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106.1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区机关人员经费统一从综合管理部列支,自2020年起从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列支,基本支出增加;二是业务项目增加,项目经费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0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一是保障云南滇中新区机关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社保及党群工作部部门正常工作运转的基本支出,二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3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的34.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19万元,增长593.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万元,增长593.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滇中新区设立5周年主题集中采访、“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集中采访滇中新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开展及工作人员较上年增加较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南滇中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199.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62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99.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次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