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征集申报开始,申报指南→
为推动智能制造业企业应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联合开展云南省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围绕智能制造标准在制造业各细分行业中的应用,优先试点已发布、研制中的国家标准,配套应用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2022年在云南省范围内遴选10个具有代表性的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开展试点工作,形成一批推动智能制造标准有效实施应用的“标准群”。
申报主体围绕以下重点方向,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周期为2年。
(一)智能车间/工厂建设类。围绕产线、车间、工厂中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间集成、互联互通、安全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数字化车间 通用技术要求》(GB/T 37393-2019)、《智能工厂 通用技术要求》(GB/T 41255-2022)、《智能制造 对象标识要求》(GB/T 37695-2019)、《工业企业信息化集成系统规范》(GB/T 26335-2010)、《工业物联网仪表互操作协议》(GB/T 33899-2017)、《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等。
(二)新模式应用类。围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及计划项目如:《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通用要求》(20182042-T-339)、《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需求交互要求》(20182035-T-339)、《智能制造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生产要求》(20182038-T-339)、《智能制造 远程运维系统通用要求》(20182039-T-339)、《网络化制造环境中业务互操作协议与模型》(GB/T 30095-2013)等。
(三)新技术应用类。围绕人工智能、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业云、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在制造业中应用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智能制造 机器视觉在线检测系统 通用要求》(GB/T 40659-2021)、《信息技术 工业云 参考模型》(GB/T 37700-2019)、《信息技术 工业云服务 能力通用要求》(GB/T 37724-2019)等。
(四)供应链协同类。围绕智能采购、智能物流、智能销售和供应链集成等开展标准应用试点。国家标准如:《供应链管理业务参考模型》(GB/T 25103-2010)等。
“标准群”中的相关国家标准可参考但不限于《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中列出的标准。
二、申报条件
试点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业企业,或制造业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科研院所等组成的联合体。
(二)申报主体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三)申报主体应当具备推进标准应用试点建设的专职标准化团队或人员,具有实施标准应用的基础设施。
(四)申报主体已开展相关智能制造标准(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团体、企业等标准)应用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五)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标准应用经验。
(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按照《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编写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逻辑严密,能从标准应用实践方法、实践成效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可配图说明。
(二)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的标准范围参见《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其中重点试点标准参见《智能制造重点国家标准清单》。
(三)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修改证明材料。推荐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代表性和覆盖面。
(四)各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汇总表》行文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
陈文旌 0871-63215570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
刘 蓉 0871-63515549
支撑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何宏宏 010-64102797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材料邮寄地址:
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邮政编码:650228
邮箱:ynqispc_cwj@163.com
记者:李双双
来源: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