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关于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关于新区监管国有企业
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精神,滇中新区财政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
三、 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
(二)项目范围
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对新区监管四家国有企业资产、债务等情况进行梳理,形成管理建议。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万元
(二)资金来源:“监管企业年报审计业务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 目标要求
(一)受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工作,并提供后续工作建议,形成报告。
(二)受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开展工作中,需对云南滇中新区及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滇中新区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之外,且项目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以下,拟按照局内控、财务制度进行采购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