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更正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0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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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30日20时05分在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公告”栏目公布《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大板桥街道)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公布期间(7月1日~7月30日)接到反映,指导意见中第十一条非住宅拆迁补偿第(一)项中“⑤钢架结构:400元/平方米(有围护墙)”与附表中第37项“钢架结构房屋500元/平方米(有围护墙)”的补偿标准描述不一致。
结合前期指导意见的多轮修订和听证会情况,经认真研究,对指导意见附表中第37项“钢架结构房屋500元/平方米(有围护墙)”进行删除,保留附表中第37项“钢架结构房屋300元/平方米(没有围护墙)”。
特此说明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