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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2209-706857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2-09-26 15:45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新区,元,预算,公务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6 15:45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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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滇中新区工作委员会 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滇中发〔2016〕3号)精神,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责一是承担新区机关的综合协调、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接待联络等机关事务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应急值班、信访等工作。二是承担滇中新区综合改革、政策法制等综合研究,指导专题研究。三是承担审计工作。四是督促检查党工委、管委会确定事项及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五是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目标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的政治原则、政治本色、政治品质,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综合管理部全体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伟大事业中来。今年以来,召开9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会议,讲授1次党风廉政党课。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地见效。研究制定综合管理部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定期会议制度,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组织各党员坚持原原本本学、突出示范引领学、抓实专题培训学、结合自身实际学,读原著、悟原理,从党史中汲取担当作为、砥砺前行的智慧和力量。今年以来,组织学习党史相关文件及精神12次,组织6名县处级干部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集中学习,配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培训1次,组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现场教学2次。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头戏”,民生实事计划全面推进中。三是巩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首要任务,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以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能力、引领初心使命。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影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综合管理部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共召开支部委员会议12次,支部党员大会14次、主题党日学习会议13次,党课学习会4次,党小组会3次。

2.全力当好参谋助手。把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好参谋部署摆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参谋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谋长远、抓大事,切实当好“参谋部”、“智囊团”。一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开展新区2021年度调查研究工作,配合起草新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年度调研报告,收集汇总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新区各部门、各直属管理机构、各直管国有企业负责的调研选题共30余份。二是始终坚持以文辅政。起草新区2021年工作报告、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汇报材料、落实省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新区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会议讲话、新区与昆明市深度融合发展情况报告以及新区党工委会和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等各类文稿110余份。三是办文办会尽职尽责。办文方面,共收办各类文件、电报、纪要、简报等约4500余件,及时送呈领导批阅或转相关部门办理,做到了无漏文、无积压、无遗失;严格执行文件精简工作的要求,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及规格,截至目前,共发文580余件次,比2020年下降约16.5%。办会方面,高质量筹办新区2021年工作会、新区2021年党建工作会议、新区202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新区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重大会议40余场;积极筹备三县市区专题调研、空港经济区重点企业调研、安宁项目观摩会、空港经济区项目观摩会、项目集中公开仪式等重大活动30余次。四是保密工作全面加强。严格认真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了保密工作各项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对涉密文件进行专人专管;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征订《保密工作》《保密科学技术》,做好学刊用刊工作;张贴保密宣传图册,加强保密工作宣传。今年以来,组织参加市保密业务培训1批次,15余人取得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4人参加市涉密人员管理专题培训。

3.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物业服务保障方面,圆满完成会议会务接待工作1534场次,29693人次;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及节假日安全检查45次,做到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食堂服务保障方面,机关食堂完成公务、商务接待共计80余场次,接待人数1000余人,做到“有申请、有审批、有结算”,确保接待工作规范化。食堂内部做到各项管理制度上墙,参加1次消防安全演练,内部组织3次食堂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干部职工用餐环境。公务用车保障方面,研究出台关于规范公务人员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新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今年以来,保障各部门公务用车1531余次,圆满完成机关对外接待用车和各部门应急等公务用车服务,车辆保障服务率达到99%。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对各部门资产购买需求进行了优化调整并从新区现有闲置固定资产中对各部门需求进行调剂配置,对于无法调剂的资产通过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进行资产采购。应急值守工作方面,研究制定《滇中新区值班工作制度》,整理编印《滇中新区机关及有关单位常用电话号码薄》,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访工作制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今年以来,及时有效处理省市紧急来文120余份;妥善处理群众来访32批次,130余人次。在财务管理方面,认真落实新区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财务审批制度,高质量完成2020年度部门决算工作、2020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2021年行政单位资产管理信息月报工作。及时办理社保缴交业务、按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开展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积极配合做好审计检查工作和纪工委审核审查工作。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牢固树立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终端及打印设备输出输入管理制度,明确终端保密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并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组织开展了新区操作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非涉密电子公文系统操作熟练度,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推动新区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在招商引资方面,按时完成招商引资项目每月到位资金报送工作,主动服务企业,力争实现项目前期选商、招商,项目中期引商、惠商,项目后期营商、助商。  

4.推进法治新区建设。邀请云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巡回宣讲团成员开展云南滇中新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统一订购一批党内法规发放到新区各级党组织进行学习使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新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学习宣传氛围。完成法律顾问续聘工作,积极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会同新区法律顾问完成110余份投资协议、合同、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优质高效服务了新区招商引资、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5.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关于用好2020年国家级新区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涉及综合管理部有关工作的方案》,成立综合管理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和优化提升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联络人,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全面到位。组织人员前往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现场观摩学习昆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法治环境”四项指标的推进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特色亮点等内容,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对综合管理部完成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和优化提升任务提供了有效借鉴。

6.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专项督查工作方面,印发了《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昆明现场办公会议精神,明确了由分管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具体牵头落实的“两个任务清单”,确保会议明确的昆明市及滇中新区31项202个具体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到三县市区、新区有关部门、各直属管理企业深入开展现场调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联合新区党群部对安宁市、嵩明县、空港经济区区域内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全力以赴抓冲刺促发展;对新区全面优化提升新区营商环境工作督促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好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确保实现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争先进位目标;贯彻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对博昆盛、云联科技等7家经营不正常企业进行了督查,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工作,促进企业尽快投产达效。日常督查工作方面,对新区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策事项立项分解,持续跟踪督办,按季度通报落实进展情况,前三季度立项督办169项。截至目前,已办结(含阶段性办结)147项,正在推进22项,办结率87%;做好领导批示件、省互联网+督查系统收办件、昆明市转办件的办理工作,印发督查、督转通知45个、督查专报(报告)10个;办理2021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4件,办结率100%。续办督办2017年以来昆明市人大代表、政协提案3件。

7.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完成15个审计计划项目,送审金额合计51.78亿元,审计发现问题42个,提出建议27条,其他需关注事项6条,责令整改金额8 880万元。加大新区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做到及时跟进、追踪问效,完善跟踪审计办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对土地收储成本、专项债券使用情况、以PPP模式建设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以及其他公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工程类项目送审293 528万元,审定284 648万元,为产业扶持资金、招商工作经费拨付提供了专业依据。完成新区机关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将审计新区下辖10个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做到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做到客观公正。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完成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至2019年经营管理和经营绩效审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综合管理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单位的在职人员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行政及事业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在党群工作部统一列支。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在人力资源中心统一列支。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38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7.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598.07万元,主要原因:支付本年度办公楼租赁费;对公务用车进行购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7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万元,占总支出的2.03%;项目支出4,191.90万元,占总支出的97.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14.78万元,主要原因:支付本年度办公楼租赁费;对公务用车进行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3.87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行政后勤业务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本年度将行政后勤业务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91.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8.65万元,主要原因:支付本年度办公楼租赁费;对公务用车进行购置。具体项目开支:公务用车购置专项经费61.42万元;伙食费251.52万元;调查研究专项经费3.92万元;督查业务专项经费2.17万元;信息中心专项经费140.95万元;定制公交专项经费201.82万元;信息系统迁移专项经费27.54万元;固定资产购置专项经费95.5万元;运维考核服务专项经费3.51万元;新区纪工委专项经费25.29万元;行政后勤综合业务专项经费89.7万元;行政后勤劳务派遣人员专项经费243.36万元;食堂服务采购专项经费178.5万元;办公楼租赁及水电物业专项经费2805.06万元;信访业务专项经费8万元;审计业务专项经费20.22万元;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23.27万元;法制建设专项经费10.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14.78万元,主要原因:支付本年度办公楼租赁费;对公务用车进行购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6%。主要用于保障新区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综合管理部各处室职能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支付法律咨询费用及购买党内法规相关书籍。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94.26万元,完成预算的2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预算的7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的0.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开支标准,相应接待费支出减少;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减少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等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42万元,下降5.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6万元,下降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68.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开支标准,相应接待费支出减少;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减少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等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03万元,占99.76%;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占0.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0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1.42万元,购置车辆3辆。其中,购置上汽大通商务车2辆,新能源纯电动轿车1辆。随着新区开发建设力度逐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系统、规模的开展,新区各部门经常深入一线调研、深入工地检查和开展项目督查,现有车辆难以满足各部门的正常业务开展,新区公务用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区公务用车核定保留编制数为27辆,现有公务用车15辆,为保障新区公务和商务出行需求,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新区本级11家预算单位公务和商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2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4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其他单位到新区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2.38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行政后勤业务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在基本支出中列支,本年度将行政后勤业务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综合管理部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出行租车费用、邮电费 、专项工作办公室公用经费 、保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维修(护)费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门资产总额3502.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7万元,固定资产3388.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9.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综合管理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