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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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新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汇总新区各项财政数据,分折预算执行情况和经济形势。贯彻财政预算、国库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加理对新区财政资金的监管,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加强新区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和评价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隐性债务风险。对新区管委会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履行职责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新区直管国有企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监管,对新区国有企业财务、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建立新区与金融机构协调机制,沟通银企关系,促进金融产业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年底新区开展管理机制体制改革,成立新区财政金融局作为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工作,鉴于目前局机关“三定方案”暂未正式下发,故部门内设机构暂未确定,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持不懈稳收入优支出,着力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突出抓好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压力及疫情的叠加影响,1-12月,新区全辖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62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较上年同期下降11.5%,其中:新区本级完成11.1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安宁市完成44.3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8.3%;嵩明县完成4.0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46.7%;空港经济区完成9.0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4%。另一方面,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截止12月底,新区本级2022年共拨付产业扶持资金5亿元,支持创视界OLED、康乐卫士、昆药等重点项目的发展;PPP项目政府付费实际支出5.8亿元,持续提升新区范围内路网建设水平;争取到位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10.75亿元,保障长龙高速、小哨国际新城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转型,由直补企业为主向创造外部环境为主转变,2022年向滇中股权公司注资1亿元,助力公司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新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2. 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为新区企业排忧解难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会同税务局共同印发《关于印发减税降费“四个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落实机制;赴天江一方药业、云南天安化工、云南航产投集团等企业减税降费工作专项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需求;召开减税降费联席会议,针对当前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公开减税降费政策信息16条,确保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新政措施,如期受益。二是不断做优金融服务。一方面,多方式协调支持国有企业债务链接。从组织召开新区银政企交流座谈会、21场一对一座谈会、与农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争取总行(一级行)政策、额度、资金等,搭建银政企沟通合作的桥梁,加大对新区直管国有企业的债务链接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政策汇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汇编《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及信贷产品汇编》,努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再一方面,不断拓展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积极引入各类金融机构。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统筹确定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确保面向中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落地实施。全面清理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和不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做法,加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政策落地实施。
3. 坚持不懈控风险守底线,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系统谋划防风化债布局。召开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系统谋划布局新区防风化债工作,对空港投资集团股权注入、国企改革优化整合、资源资产科学配置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不断提升国企平台抗风险能力。二是健全债务监管机制。研究制定《云南滇中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系列措施,建立健全新区债务短期处置和长效防控机制,推进债务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三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2年以来,共争取到位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4.7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75亿元(长龙高速8.35亿元、小哨污水处理厂2.4亿元),有效拓宽新区资金渠道。四是坚决防止债务违约。面对易见股份被强制退市导致新区融资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新区多次到省市财政、国资部门积极对接,争取省市两级大力支持,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通过申请展期延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有效缓解偿债压力,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研究制定新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流程及非政府采购项目内控流程,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有效开展。
4. 坚持不懈推改革提效能,着力健全完善财政管理体系
一是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印发“三保”保障方案的通知》《滇中新区本级2022年财政运行风险防范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风险的防范意识,确保新区“三保”风险控制在低风险水平;二是依托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同时,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管理财政资金授权支付;三是选取新区项目资金量最大的两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持续推进云南滇中新区内控体系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区内控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五是根据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结合实际提出新区对下财政体制的优化意见,保留新区财政体制优越性的前提下简化层级。
5. 坚持不懈深化监管转型,助力国企健康发展
一方面,突出“管资本”职能,建立涵盖规划指引、产权管理、财务监管、考核分配、监督追责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链条。突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突出财务监督和国有资产基础性监督,实时准确掌握国有资产底数、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手段,强化对典型易发问题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企业完善公司章程,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另一方面,结合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在实现集中统一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同业合并、优化布局、面向市场、清晰定位”的原则,将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原持有的云南航空大都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空港新城国有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注入空港投资集团,进一步盘活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实现优化国有资源配置,通过重组整合,新区管理国有企业同质化无序竞争得到改善,“小”“散”“弱”问题得以解决。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聘用人员单位控制数12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6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0.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93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新区开展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原新区财政局与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融合发展,成立新区财政金融局,在原有经济事务管理职责上,开始承接社会事务管理,相应岗位增设了新的人员需求,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承接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相应业务,增加第三方会计服务、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保险保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等经费及2023年税收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0.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0.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3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7.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新区开展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原新区财政局与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融合发展,成立新区财政金融局,在原有经济事务管理职责上,开始承接社会事务管理,相应岗位增设了新的人员需求,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承接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相应业务,增加第三方会计服务、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保险保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等经费及2023年税收工作经费。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0.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6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新区开展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原新区财政局与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融合发展,成立新区财政金融局,在原有经济事务管理职责上,开始承接社会事务管理,相应岗位增设了新的人员需求,增加相应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4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区财政金融局承接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相应业务,增加第三方会计服务、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保险保费、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等经费及2023年税收工作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二)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顾问服务。
(三)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中介机构完成监管企业年报审计服务。
(四)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服务。
(五)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六)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完成新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绩效跟踪评价工作。
(七)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八)20106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务50万元,主要用于财税库业务。
(九)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委托服务。
(十)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14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委托服务。
(十一)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服务。
(十二)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125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第三方会计委托服务。
(十三)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15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财政系统软件维护。
(十四)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小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十五)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绩效评价服务。
(十六)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其他财政业务开展。
(十七)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税务分局)目标绩效考核。
(十八)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农业保险保费。
(十九)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审计服务。
(二十)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财政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
(二十一)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万元,主要用于(原空港税务分局)税收工作经费。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我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5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新区开展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原新区财政局与原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融合发展,成立新区财政金融局,在原有经济事务管理职责上,开始承接社会事务管理,相应岗位增设了新的人员需求,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区财政金融局资产总额1.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1.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无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1800111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40116030734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