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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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 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部门处于筹备组建阶段, “三定”方案尚未完成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处于筹备组建阶段,“三定”方案尚未完成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部门处于筹备组建阶段,“三定”方案尚未完成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在职在编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3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财政全额保障3人;车辆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数0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716.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16.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于2022年10月成立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因此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年无预算,无法提供2022年相关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6716.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716.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1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于2022年10月成立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因此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年无预算,无法提供2022年相关数据。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716.4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716.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716.4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3(款)”民族事务支出19.97万元,主要反映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201(类)-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反映201类未包含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类)-02(款)”公共支出343.94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类)-01(款)”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2982.33万元,主要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05(类)-02(款)”普通教育支出3062.05万元,主要反映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207(类)-01(款)”文化和旅游支出199.0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公共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08(类)-01(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19.44万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08(类)-02(款)”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88.00万元,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08(类)-08(款)”抚恤支出265.43万元,主要反映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208(类)-09(款)”退役安置支出22.00万元,主要反映退役军人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类)-10(款)”社会福利支出286.24万元,主要反映社会福利支出;
“208(类)-20(款)”临时救助支出30.00万元,主要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08(类)-25(款)”其他生活救助支出0.18万元,主要反映出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乡昆明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8(类)-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类)-03(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736.00万元,主要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10(类)-04(款)”公共卫生支出1645.00万元,主要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210(类)-07(款)”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6.90万元,主要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210(类)-13(款)”医疗救助支出59.92万元,主要反映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213(类)-01(款)”农业农村支出215.00万元,主要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2(款)”林业和草原支出1496.00万元,主要反映政府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类)-05(款)”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60.00万元,主要反映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支出;
“213(类)-08(款)”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3.00万元,主要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224(类)-07(款)” 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65.00万元,主要反映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2.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是2022年10月,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成立的新区内设机构之一,因公出国境为0 。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是2022年10月,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成立的新区内设机构之一,公务接待为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于2022年10月成立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因此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2022年无预算,无法提供2022年相关数据。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在预算中做了整体支出绩效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已全部反映在整体支出绩效表中,规划了年度绩效目标及总体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评价的内容,结合项目实际,设立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细化了绩效指标,设定了指标值及依据来源,力求真实反映目标绩效实施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是2022年10月,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成立的新区内设机构之一,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无基本支出,因此机关运行经费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是2022年10月,依据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昆发〔2022〕15号)精神及滇中新区全面承接滇中新区直管区社会事务的工作要求,经批准成立的新区内设机构之一,无国有资产。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2000111
附件:滇中社会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表20240109010811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