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分析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运用现代化手段及深入实际的调查,对滇中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采集、挖掘,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加强对招投标活动中各当事人主体的有效监督,预防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引导滇中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服务提供方。现将采购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分析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 服务内容
(一)数据采集。每个项目采集招标文件关键数据50项、投标文件关键数据50项;记录特定项目开评标现场数据;采集其他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数据,如收集、梳理其他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数据、做法、经验等,提供有效参考意见。
(二)行为分析。对采集的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投诉处理等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效信息,对数据加以详细研究挖掘,形成初步结论;在对所提取数据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进行工作预警,从而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各当事人主体进行有效监督;配合监管机构对投诉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或者提供有利于准备分析研判投诉事项的证明依据。配合或借助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展工作,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分别对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印刷成册。
(三)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数据采集、行为分析事项。
四、 服务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 采购预算
11. 25万元。
六、 经费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从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分析”中列支。
七、 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三年内未受过其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惩戒处分和刑事处罚,不属于昆政规〔2019〕2号文件所规定的严重失信主体;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供应商须派驻至少1名专职人员(法律、计算机、工程建设相关专业),且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三)严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我局委托事项的信息及有关资料信息等;在服务期内不得将承接的业务项目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等。
八、 供应商的确定
采取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内控比选采购的方式,由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依据资质、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供应商,并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期限履行。项目评审评分标准如下:
九、 目标要求
服务提供方按照合同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分析服务”未纳入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低于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按照《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十二、 报名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1. 供应商需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公司简介、信誉记录、业绩、纳税证明、服务报价清单、服务承诺、拟委派人员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和拟委派的人员不属于昆政规〔2019〕2号文件所规定的严重失信主体的声明函等材料。
2. 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伍份并请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U盘或刻录光盘)一套,并装入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提交供应商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 中选单位须于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到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业务洽谈。若中选单位不按时开展洽谈或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中选资格。
(二)报名时间
1.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7:0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 提交地点:昆明市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801室。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 系 人:牛熙楠
电 话:0871-67336737
对上述内容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