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任村级干部定期生活补贴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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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昆组通〔2018〕93号》要求,结合官渡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12月印发的《官渡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方案(试行)》(官组通〔2018〕57号)文件要求,经社区初审,空港经济区党群工作部、空港经济区政法委员会、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空港经济区民政局联审。现将符合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贴待遇条件的李玉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