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财政局关于购买2023年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的计划
为了确保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财政局
二、 项目名称
空港经济区财政局购买2023年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所需经费约80万元,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批复2023年新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号:滇中财预[2023]1号),2023年初预算安排的“审计服务经费”项目中列支,功能分类科目为: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政府经济科目为:50205-委托业务费。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B0302(审计服务)。
五、 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5.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采购主要内容
(一)、 预算单位财务资金安全检查;(二)、预决算公开检查;(三)、完成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财政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七、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计划于2023年4月底确定此项工作的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八、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信息栏公告。
九、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