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关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ynkg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7331751
通信地址:昆明市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国际印刷包装城印城佳苑小区旁政府办公大楼3号楼
邮编:650000
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关于对《滇中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7栋研发办公楼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20号 | 2023.6.1 |
2 | 关于对《云南神迹包装有限公司瓦楞纸板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21号 | 2023.6.2 |
3 | 关于对《昆明丰庆饲料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空环复〔2023〕22号 | 2023.6.15 |
附件: 1.昆空环复【2023】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