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小华等二十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新区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
滇中新区党工委决定:
张小华 兼任大板桥街道政法委员;
何家宝 任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
李永辉 任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副科级);
孙晓婷 任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副科级),兼任统战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雷 蕴 任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雷雨声 任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大板桥街道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苏勃霖 任大板桥街道党工委委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郭成燕 兼任长水街道政法委员;
周建红 任长水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科级);
芮樱展 任长水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副科级);
王旖旎 任长水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副科级),兼任统战委员;
顾 松 任长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 冲 任长水街道党工委委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长水街道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仕斌 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副科级),兼任政法委员;
毕凌枫 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副科级);
施 勋 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副科级),兼任统战委员;
张 霖 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副科级);
朱进霞 任小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小哨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彭煜玮 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周绍杰 免去小哨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