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财金局关于市审计局对新区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审计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审计局对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审计报告(昆审报﹝2023﹞49号),对于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整改情况
(一)新增暂付款的问题
审计指出:2022年滇中新区财政新增暂付款。整改情况:新区财政体量小、财力有限、化债资金来源单一。但2020年以来滇中新区本级土地出让收入持续走低,加上进一步规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缴纳方式,可用财力锐减;同时到期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进一步加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矛盾,2022年年终无上年结余等可调配资金,不得不新增暂付款项。根据2023年财政暂付款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在保证收支总体平衡的情况下,新区财政拟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逐年减少暂付款规模,努力确保2023年财政暂付款规模有所下降。
(二)政府基金预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
审计指出:滇中新区全年完成基金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差距较大。整改情况:由于滇中新区政府基金预算主要来源为土地出让收入,由于土地市场受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等客观因素影响导致不确定性较大,导致2022年预算编制收入数过大。针对该问题,我们一是加强与自规、土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形势,降低收入预期;二是在预算执行中,根据收入完成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目标。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提升新区本级政府基金预算收入的准确性,实现预算年度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该问题已整改。
(三)预算单位结转资金未编入预算的问题。
审计指出:2021年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结转资金2.25亿元未编入2022年部门预算。整改情况:经核实,相关资金主要为预算单位专户核算资金。为及时整改,新区在2023年9月召开下年度预算布置时要求:“单位专户资金按照规定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该问题已整改。
(四)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执行的问题。
审计指出:2022年,滇中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执行。整改情况:一是及时通知新区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在下一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时,加强对国有企业指导审核,确保不在发生类似问题。
(五)项目库超期的问题
审计指出:滇中新区有到期预算项目延续使用。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清理项目,对于到期项目进行终止;二是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加强对单位申报的指导和项目库审核,确保不在发生类似问题。该问题已整改。
(六)预算批复未下达绩效目标的问题。
审计指出:2022年批复滇中新区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时,未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整改情况:一是我们在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补充下达绩效目标;二是为切实提升新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参照其他地方的做法,采取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完善新区绩效评价工作。该问题预计年底前整改完毕。
(七)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问题。
审计指出:新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新区财政局金自成立以来,一直面临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一直未建立绩效评价管理的部门。为解决该问题,目前我们已经报新区管委会,拟通过聘请第三方的方式组织新区绩效评价工作。接下来我们将逐步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自查机制,指导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新区绩效管理水平。该问题预计年底前整改完毕。
(八)未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
审计指出:1.新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整改情况:在审计提出该问题后,新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在后续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执行,除涉密资金及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资金外,不得将财政资金实拨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2.滇中新区预算单位公务卡还款未直接支付至工作人员公务卡。整改情况:经向代理银行建行及市财政局相关处室了解,代理银行建行进行公务卡还款时需从国库支付至建行公务卡还款资金汇划专户,再由汇划专户拨付至工作人员公务。此业务是代理银行建行的共性问题,建行已经向上反映问题,并书面说明,新区财政金融局也要求代理银行建行尽快解决该业务问题。
(九)未将拨付直管国有企业的资金列入“资本金注入”科目的问题。
审计指出:新区财政局拨付空港投资集团公司补助资金未列入“资本金注入”科目。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下达文件,调整已拨付资金科目;二是引以为戒,在今后拨付直管国有企业的资金均通过“资本金注入”科目进行核算。该问题已整改。
(十)直管国有企业收到注册资本金后未办理增资扩股手续的问题。
审计指出:空港投资集团收到新区财政局拨付注册资本金后,未办理增资扩股手续。整改情况:我局一是下发通知,督促空港投资集团尽快办理增资扩股手续;二是引以为戒,加强国有企业对增资事项重视程度,确保此类事项手续完善流程合规。该问题已经整改。
(十一)部门专户资金借款未收回的问题
审计指出:滇中新区经发局、投促局等单位未及时收回对外借。整改情况:经核实,出借资金为单位专户专项资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单位是预算申报、执行的主体。针对此问题,我局一是下发通知,督促单位尽快收回资金;二是加强单位专户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滇中新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有专项资金核算需求的,由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后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有预算单位做好资金核算及管理工作。由于借款全部用于涉众债务的偿还,目前公司资金紧张,借款暂未收回,我们将及时督促部门继续催缴,同时结合上级防风化债的具体部署,在不发生债务违约风险的前提下尽快协助单位收回资金,据实推进审计整改,并将情况及时报送市审计局。
(十二)新区人力资源中心未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审计指出:新区人力资源中心未及时退还睿信城市运营公司履约保证金。整改情况:经与部门核实,相关资金已经于今年5月19日退还公司;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单位的提醒,及时退换达到条件的保证金。该问题已整改。
特此公告。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