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3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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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68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明确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和片区划分》的通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是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组织指导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非公企业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授权承担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价格收费、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和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空港经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辖区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以及化妆品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管。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上级下放和委托的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关工作。承担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承担辖区计量相关行政许可。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修订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管理、监督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使用和专利资助资金的发放,负责辖区专利授权资助初审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和印刷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商标、标准、版权等的申报工作,推动和指导专利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和专利产业化工作。依法承担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十六)负责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辖区打假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打假信息工作的统计、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督促办理举报、投(申)诉案件;负责承接上级打假办下达的工作任务。
(十七)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职责贯彻实施价格、收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全区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十八)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实施质量强区工作,监督检查质量强区工作进度和质量,负责质量强区目标任务考核和检查评价等工作。
(十九)完成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昆明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用监管科、注册审批科、特种设备监管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消保科、食品监管科、市场规范科、质量技术监管科,所属单位0个。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空港分局将按照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滇中新区定位和产业发展实际,做好滇中新区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统筹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在食品安全、质量强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等方面构建完善的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机制,助力区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持续巩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等“四大安全”底线,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对使用单位开展风险防控排查,强化日常管理、定期检测等制度落实,提升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整体提升。规范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打造一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示范场所,提升开办(承办)者安全防范意识,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违规行为,打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四是完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体系,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平稳向好,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新区企业需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协同机制,设立服务中心,填补空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6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1.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与上年对比,部分非延续性项目不在开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减少81.1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与上年对比,部分非延续性项目不在开展。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对一些非延续性项目不在开展。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
1、201380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5万元,主要反映空港分局后勤保障经费和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2、2013804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支出125万元,主要反映经营主体信用监管经费、经营主体档案数字化加工经费、“个转企”经费、新增经营主体网络芯片备案及印章刻制经费。
3、2013805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支出62万元,主要反映3.15主题活动经费、公平竞争审查项目经费、投诉调解法律服务项目经费。
4、2013815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支出33万元,主要反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项目经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
5、2013816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支出150万元,主要反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经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经费 、市场管理信息员经费 、农村客堂示范点创建项目经费 。
6、201140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反映知识产权项目经费。
7、201140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支出11万,主要反映知识产权项目经费。
8、20138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支出10万,主要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经费、计量监督检查经费
9、(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个,金额0.00万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与省级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重点预算项目为市场监管服务与执法经费,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1.强化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老百姓“买的放心” “吃的放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序分类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年计划完成食品安全抽检350批次、食品安全快检1000批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单位1080家、农村客堂示范点创建1-2家。
2.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强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辖区产品生产企业抽查,计划全年完成工业产品质量抽查25批次。
3.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工作,全年计划开展计量器具抽查413批次。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全年计划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企业180户。
5.“个转企”完成数量120户。
6.新增经营主体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15000件
7.根据《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2024年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计划完成企业年报抽查户数不少于560户,应在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给予公示。
8.加强3C、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专项检工作,计划开展3C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抽查次数不少于6次,抽查户数不少于6户企业。
9.加强知识产权创建工作,计划开展知识产权主题培训2次、45人次以上。
10.新增经营主体档案数字化加工数量15000件。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款项。
(三)政府采购,是指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分类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资产总额578.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7.37万元,非流动资产160.29万元,固定资产0.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5.91万元,非流动资产增加148.6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3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