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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403-84343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3-06 10:46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的采购计划
文号: 关键字: 云南,新区,事务管理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06 10:46 浏览次数:14
字号:[ ] 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第三方机构运营管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 主要内容

统筹建设及运营管理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要求,邀请省内外社会工作专业学者、高校教授、行业领军人物等组建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家库;引入和培育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社区治理新格局;在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采取 “专业团队运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众受益”的项目化运作方式,加强社会工作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实施及服务,提高社会工作项目工作成效。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 承接标准

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惠及民生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建设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支柱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资质;

(二)未被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未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情况的;

(四)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账户的;

(五)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和规范使用税务票据的;

(六)有具体的组织负责人和稳定的工作团队,在服务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性,并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经购买主体及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考核无问题后续签下年度协议。

七、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贯彻落实《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积极协同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工作成果需获得购买主体认可。

八、 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相关要求,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支付其服务费用。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3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