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审计项目的采购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方及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及审计,现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第三方审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 主要内容
对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方及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及审计;负责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绩效评价,并进行中期、末期财务监督审计;规范社会工作服务购买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年度最高限额2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 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四)具备履行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资质、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为三年,协议一年一签,经购买主体及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方考核无问题后续签下年度协议。
七、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贯彻落实《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试行)》文件要求,积极协同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方开展相关工作,工作成果需获得购买主体认可。
八、 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相关要求,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结合项目实际,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采购,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内容支付其服务费用。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3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