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 ||||||||||
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1 | 新区经发局(空港经济区管委会)(10类10项)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项目建设单位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年第16号)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第十九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三条 | 普遍适用 | |
2 | 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 对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投资备案项目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
3 | 工业企业节能监督检查 | 工业企业节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工业企业 | 现场检查 | 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第十二条、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2016年))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2022年))第三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 普遍适用 | ||
4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及进出口单位 | 现场检查 | 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 普遍适用 | ||
5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 | 现场检查 | 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
6 | 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2. 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3. 是否存在违反《成品油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的; 4. 是否存在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5. 是否存在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6. 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7. 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8. 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9.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 普遍适用 | ||
7 |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检查 | 1.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为; 2. 是否存在违规组织对外劳务的行为和违规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行为。 3. 是否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 4. 是否存在(1)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行为;(2)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等行为。 5. 是否存在对外劳务合同违法的行为。 6. 是否履行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 第五章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第四十五条 | 普遍适用 | ||
8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备案,不按规定进行发行、服务和资金存管,不按规定建立管理系统等情况; 对经营者以格式合同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零售业、餐住业、居民服务业领域已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企业法人 | 现场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 普遍适用 | 联合清单事项 | |
9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检查 | 汽车(新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 | 普遍适用 | 联合清单事项 | |
10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主体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备案、车辆交易登记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 | 普遍适用 | 联合清单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