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
发布时间:2024-06-1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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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YN202406020039 | 昆明市滇中新区小哨街道矣纳社区云南润铂蚯蚓农业科技公司在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存在异议。主要问题有: 1.地面不做硬化有利于蚯蚓生长和土壤改良。 2.有沉淀池、防渗漏等设施,不存在无环保设施情况。 3.第三方抽样检测不科学,不认同检测结果。 4.实际使用土地23亩与上报的100亩有较大差异。 5.整改后没有验收查实就直接要求取缔。 6.在申请环评时空港分局明确表示蚯蚓养殖属于农业养殖,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因此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滇中新区 | 生态 | 1.云南润铂蚯蚓农业科技公司未采取硬化措施,存在渗滤液中污染物下渗扩散污染土壤风险。 2. 该公司场地未硬化,发酵废水未能被沉淀池、截水沟完全收集,存在污染土壤、地下水风险。3. 滇中新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现场采样布点和方法均符合技术规范,检测结果真实有效。4. 该公司实际租赁用地为23亩,其余77亩因存在纠纷暂未租用。5. 在核查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整改违法行为,要求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和异味去除,未进行取缔。 6. 该项目虽不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该公司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酵废水渗入土壤和流出至外环境,污染地表水体;应采取措施防止臭味对周边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加强与云南润铂蚯蚓农业科技公司的沟通。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1.滇中新区已于6月4日主动对接云南润铂蚯蚓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土地租赁数据进行沟通并取得企业认同。2. 土地出租方已于6月5日与该企业解除租地合同,该企业计划近期搬离,并对厂区进行清理。 | 已办结 | 无 |
| 2 | X3YN202406020040 | 昆明市滇中新区长水街道李其村复兴段的大板桥宝大养殖场地块环境脏乱差。家具厂、肥料厂噪声扰民;无证塑料厂排放有毒气体,工业废油、废水、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 滇中新区 | 噪音,土壤,大气,水 | 1.宝大养殖场内共有8家经营主体,分南区和北区进行管理。场地内环境脏乱差,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随意堆放。2. 3家家具厂未办理《固定污染源登记表》,1家肥料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4家企业生产设施均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3. 原有1家塑料厂,早已搬离了。4. 8家经营主体在生产中均不产生工业废油和生产废水,未发现随意排放情况。5. 南片区的4家单位的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在厂区内沿道路随意排放;北片区的4家单位生活污水已收集。 6. 产生的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在场地内,未集中收集管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在厂区围墙外,未统一收集。 | 部分属实 | 1.督促养殖场管理单位加强管理,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彻底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2. 加强场地内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环保手续,规范安装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 | 1.宝大养殖场已对养殖场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设立固定堆放点位,配备垃圾暂存容器。2. 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建设了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收集。 3. 滇中新区已要求3家家具厂自行办理《固定污染源登记表》,后续将加强监督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责令肥料厂在未完善环保手续及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4家企业已于6月7日加装隔音挡板,降低了生产设备的噪声。 | 已办结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