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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408-88823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4-08-02 14:28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购买印制财务报销单据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购买,服务,采购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购买印制财务报销单据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4-08-02 14:28 浏览次数:33
字号:[ ] 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为确保《新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2024年6月修订)》顺利执行,综合管理部将进行财务报销单据印制,特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二、项目名称

财务报销单据印制

三、资金来源

资金所需经费约1万元,经费从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指标摘要中的行政部门办公费“一般公用经费”预算项目中列支(功能分类科目为: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经济科目为:50201办公经费)。

四、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该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同时在印刷服务C23090100批量采购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且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项目,所以本次将自行采购。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B1104印刷和出版服务。

六、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主要内容

印制财务报销单据

八、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计划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印制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九、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十、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印制工作。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