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关于采购新区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的计划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云南滇中新区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新区综合部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新区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购买主体
新区综合管理部
二、 项目名称
新区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所需经费约30万元(该资金为预算资金,具体以实际中选价格为准),经费从信息化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 采购方式
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有关规定,本次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但该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项目(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建议委托具备招投标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展开。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代码为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六、 承接标准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主要内容
新区综合部开展新区政务办公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相关工作,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一)新区政务办公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1.保证新区政务办公系统的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新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应用软件及数据库软件平台;
2.保证新区政务办公系统中数值模式、统计预报模式、源排放清单等系统年可用性≥99.2%,即影响业务的故障或问题响应时间全年不超过72小时(除用户计划内停机)。简单故障处理时间原则不超过6小时,复杂业务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需要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延长故障处理时间;
3.保障各类监测数据的接入和展示服务;
4.根据甲方管理需求,及时更新各种图表,使系统展示更加科学合理。
5.保障新区政务办公系统稳定输出,做好清单展示工作,确保其在办文、办会、办事中的应用进一步精细化。
6.协助新区综合管理部完成相关监测数据的提取、处理、统计归档及运用。
7.对服务器数据库定期进行备份维护。定期清除多余的数据,节约系统存储资源。
8.及时做好系统运维档案记录,定期提交月度、年度运维报告等台账记录。
9.为保障新区政务办公系统的正常使用,及时更新各种流程,使系统更科学合理。
10.其他日常运行维护。
(二)新区政务办公系统新增功能优化需求
1.压缩包类型的附件预览与下载:对流程流转过程中的压缩包类型的附件进行在线预览与下载的功能。
2.与省级非涉密公文交换系统实现邮件信息对接:实现与省级非涉密公文交换系统实现邮件信息的对接,实现新建系统能够收省级平台的邮件信息。
3.增加批量下载:对流程流转过程中的附件可实现批量下载功能。
4.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实现组织架构方便选人的优化调整。
5.省级公文交换系统历史数据查询优化:增加按部门、按月份、按标题等方面的查询优化。
6.公文拟稿双屏操作优化:可实现公文拟稿时双屏的操作,方便用户进行拟稿。
7.流程自由审批操作优化:可实现流程自由审批的操作,可将公文跨流程节点转发至不同的部门。
8.转办功能优化:当前节点的公文转办时,需优化操作界面。
9.新增批量转办:可将待办公文列表进行批量转办操作。
10.历史数据查询优化:可按时间、类型等条件查询历史数据。
11.新增约稿信息的补发功能:增加约稿信息的补发功能。
12.新区政务办公系统的其他功能优化和升级。
(三)完成新区综合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八、 购买服务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确定此项工作的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新区门户网站公告。
十、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