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滇中新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滇中滇中新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技术服务工作,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项目名称
滇中新区2023年度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技术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主要内容
1.开展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现状分析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征转用地、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备案、占补平衡、耕地后备)工作;
2.按省、市要求,开展耕地流出图斑与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预调出重复性图斑的剔除工作,并上报表格和文本;
3.配合新区开展耕地流出实地排查工作,在街道和村级层面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持,并进行进度统筹;
4.根据排查情况,完成数据汇总,配合新区制定整改方案;
5.配合新区开展“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排查模块系统填报、核查和修改工作;
6.配合新区开展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后备资源情况、挂接图斑、填报审核系统等。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8.9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依照法律规定认真组织工作,签订协议后半年内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内容。相关工作成果需获得业主方认可。
八、购买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及相关要求,此次采购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金额小于限额标准,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选择符合本次服务条件的服务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