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示(云南柔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转云南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转让公示
云南柔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转
云南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对以下1宗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情况进行公示:
1.云南柔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了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DTCKG2021-021-A1号地块44148.28平方米(66.22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1695.2320万元,于2023年10月12日办理土地分宗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分宗后拟转让宗地不动产权证号:云(2023)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510936号,不动产单元号:530111109014GB00238W00000000,证载土地面积为20000.00平方米(30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71年10月24日止,剩余土地使用年限47年。
2.转、受双方达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地块所在区域的市场评估价格。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由受让方云南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享受和承担。
4.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的土地用途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土地用途相符,为工业用地。
5.该宗地转让经云南滇中新区2024年第1次土储委会审议通过,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昆政发〔2019〕8号)规定,由云南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取得土地转让审批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按时开工建设的,待投资强度达百分之二十五后,持动工证明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按期开工建设的,土地转让审查文件自动作废。
6.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电话:0871—6733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