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1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新区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中长期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建设活动;拟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
4.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5.负责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结建、易地建设、缴费、标注、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日常运行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秩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市政基础设施、渣土管理等工作。
7.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工作。
8.负责对口联系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人防办、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
9.负责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品质提升”,在优化城市环境上有新突破。一是全面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编制并印发《新区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重点推进临空产业园和长水航城片区17条市政主干道路及8个节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完成绿地建设12.5公顷,公园绿地建设1.5公顷,建成15个“口袋公园”、1个绿美社区、1个绿美街区、4条绿美街道、5公里绿道;完成道路绿化补绿行道树3300余株,建成苗圃1个,移栽乔木5000余株。二是全面启动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按照《新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直管区45个庭院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片区内清污分流。截至12月底,已完成44个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开工率达100%。三是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要求,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开展了市容市貌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对占道经营、违停非机动车辆、违规户外广告牌进行清理整治。共清理整治板桥街面、长水航城、大板桥地铁站、云瑞农贸市场等区域占道经营约27267起,店外经营约8475起,劝离流动摊贩约31395人次,清理违规摆放电动车约58743辆;清理各类小广告约34480张,横幅338条,违规广告牌531块;开展《新区桥下灰空间景观概念设计方案(初稿)》编制,积极开展新区直管区“灰空间”治理。四是全力开展违建拆除整治工作。针对13785宗666.1万平方米疑似违法违规建筑整改任务,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立即制定了以疑似违法建筑摸底排查、整治及新增违法建设管控为核心的措施和计划,先后印发实施《滇中新区违法违规建筑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度违法违规建筑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至12月底,累计整治违法违规建筑911宗83.52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总量的104.4%;全面完成13785宗疑似违建图斑的摸排工作,申请上报核销疑似违法违规建筑约1179宗21.15万平方米;印发并实施《滇中新区违法违规建设管控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并完善新增违法建设行为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机制,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筑“边拆边增”的情况,实现违法建设“零新增”管控工作目标。截至12月底,累计巡查发现128起新增违法建筑,拆除95起10589平方米。
2.聚焦“审批事项”,在服务提速增效上有新突破。一是主动承接审批事项。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实现“新区事新区办”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分二个批次向省政府申请赋权新区审批事项。其中第一批次,已承接了省市赋权新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人民防空、园林绿化、综合执法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37项,政务服务事项105项,均已全部录入审批系统。第二批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承接了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防办等省直部门赋权事项共11项。截至12月底,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共计承接各类审批事项达153项。二是制度化开展审批服务。为做好审批服务工作,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制定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层级清单》《行政审批会议工作规则》《案件审查工作规则》《审批事务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事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梳理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权责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证明材料清理和保留清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目录清单》《新区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电子证照发证清单》《电子证照用证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等事项清单,实现了局审批和政务服务组织领导、规范审批、权责关系、议事规则、监督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化管理。三是标准化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根据省级“五级十二同”要求,认真推进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职权类型、事项编码、权限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申请表单、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根据对外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发布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一致,并关联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一一对应,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如“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已进驻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对申请材料、办事指南、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实现“一窗式”受理。在办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无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审批深度均为四级。最新企业报装审批全程用时仅8分钟。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三个听取”系列活动,通过“营商环境会客厅”“政企座谈会”“专项协调会”“工作调度会”“上门服务”等形式,听取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开展“一对一”跟踪指导服务。全年帮助26家企业(群众)解决34项问题和诉求。
3.聚焦“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新突破。一是全力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长水机场改扩建新区分指挥部办公室、渝昆高铁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的职能职责,筹备召开项目建设现场办公会30余次,组织召开长水机场改扩建工程外部交通配套工程专题会10余次,重点推进长水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渝昆高铁空港段项目建设,争取长水机场改扩建工程项目征迁资金83亿元。二是围绕重点区域健全路网体系。完成新区直管区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国道、主干道、片区路网及农村公路等交通路网的建成规模、里程长度的摸排工作;完成农村公路道路硬化三年行动计划、新区直管区片区静态交通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完成临空产业园规划7号路道路建设,满足云南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的投入使用;完成滇中商务广场五岔口改造工作,实现五岔口道路通车试运行及道路安全保障工作;完成大板桥集镇片区6条道路修复整治工作,针对直管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破损道路问题,开展了集中修复整治工作,完成长水街道板桥社区地铁站至一甲村道路、长水街道李其社区上李其庄子沟道路等农村道路修复整治工作。三是住建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2023年1—12月新区直管区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累计完成169.47亿元,占新区直管区全年完成固投总数199.39亿元的8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70亿元的99.7%,同比去年109.9亿元增长54.2%。四是提升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并执行《新区直管区道路电子警察监控系统联网工作行动方案》,完善了哨关大道、嵩昆大道、空港大道、新320国道、空港2号路、呈黄快速路、临空产业园片区道路等路口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给予道路交通智慧化管理保障,有效实时监控道路情况,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4.聚焦“民生实事”,在解决百姓难题上有新突破。一是全力以赴推进“保交楼”项目。成立新区直管区逾期项目复工复产保交楼工作专班,印发执行《新区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新区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专项借款资金管理办法》《新区已售逾期或存在较大逾期风险商品房项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等措施办法。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始终紧盯时间节点和项目推进,严格按照“一楼一策”方案实施到位,积极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通过专项借款撬动、银行贷款跟进,进一步攻坚化解新区问题楼盘,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截至12月底,新区三个保交楼项目均已复工复产,累计使用专项借款2.77亿元,累计使用预售监管资金3.12亿元,累计交房2934套,交房率达80%。其中,东阅花园项目交房1148套,长水航城韶华里交房792套,首创誉华州项目交房994套。二是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编制并执行《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应排尽排、不漏一户、不留死角”的原则,全面启动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逐级细化管理片区,压实属地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截至12月底,累计召开10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2035栋,销号率100%;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录入12928栋,排查完成率100%。三是积极推进保租房项目建设。年内建成3890套保租房,其中云鼎广场项目480套,空港时代中心项目1270套,智能科技产业园804套,智能终端产业园966套,空港现代广场370套。同步开展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工作,并督促协调公租房运营管理、物业公司单位,做好已分配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好租户反映的问题,使租户住的舒心,住的放心。截至12月底,空港佳苑、星月澜湾、印城家苑三个项目共分配房源722套。四是加大执法培训与宣传。共组织城市管理工作辅助服务协勤人员,开展执法程序及执法规范培训21次。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普法宣传活动18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册共3000余份,有效提高了公众的防范意识、社会共识、法律意识。全年受理12345市长热线相关投诉举报案件1350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件。
5.聚焦“安全稳定”,在重大风险防控上有新突破。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按照新区机构改革工作部署,及时调整成立了以东伟副书记为主任,管委会其他副主任为副主任,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并在安委会基础上,成立了16个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指挥部,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行业(领域) 安全监管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职责进行了划分和明确,完善了党工委管委会领导,部门监管,属地负责的监管体系。组织拟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地震救援应急预案》,各部门、街道结合实际拟定了自然灾害应对、防汛应急、城市火灾处置等6个专项预案等,初步建立了新区、街道、社区三级预案体系。二是严格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印发了《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建材行业安全生产行动方案》《燃气行业安全交叉检查工作方案》《城市建设管理领域防汛排涝工作方案》《空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及烟花爆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道路安全隐患点整治工作方案》《燃气安全拉网式地毯式专项排查督查工作方案》等专项工作方案,要求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为总抓手,通过监管执法及安全生产宣贯等方式,从法规层面引导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全年接报各类应急处置5567起,抽查检查企业2799户,帮扶指导企业2500余户,排查安全隐患2000余条,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约谈企业94户、责令停产整顿12户。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三是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直管国有企业、社区、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约400人参加启动仪式。现场签订《新区2023年安全事故防范和事故灾害应对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三管三必须”的严格要求、安全生产的理念、法规、手段贯穿到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压实各方责任。积极开展应急演练,针对建筑施工、园区消防、学校、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10余场次应急救援演练。广泛利用宣传大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悬挂横幅、标语、海报及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消防及职业卫生等常识,发放宣传资料等6000余份。针对行业部门业务能力偏低,企业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先后开展了应急处置、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履职能力提升等10场教育培训活动,参培人数累计近千人。
6.聚焦“党建引领”,在支部政治建设上有新突破。一是抓政治建设。局党支部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改进党建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扎实做好党建工作与城市建设管理业务工作的高效融合。坚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年制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与责任清单7个,开展“三会一课”29次,主题党日15次,组织生活会1次,领导干部讲党课10次,链式组织生活6次。在局党支部形成了班子领学、党员研学、干部比学,全员共学的浓厚氛围,为城市建设管理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二是抓巡视整改。围绕牵头负责的6个巡视反馈问题,组建3个工作专班,优化27条整改措施。召集责任单位召开1次推进会,2次对接市级主管部门推动整改工作,4次召集街道召开违建整治工作推进会,1次赴直管国企开展建设项目手续办理“上门服务”。目前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6项牵头整改事项中,2项已整改完毕,3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未完成整改。三是抓意识形态工作。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支部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新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四是抓当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两次,研究制定《2023年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能推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档、不留盲区。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工作例会中均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和讨论议程,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融入、体现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累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心谈话34人次,开展警示教育学13次,结合实际工作制作“正风肃纪,清正廉洁”宣传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云南滇中新区体制机制改革后,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为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部门内设机构数为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605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51.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051.98万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051.98万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22年10月,2022年无预算安排。2023年进行预算申报并获批复,因此无上年增减对比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60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万元,占总支出的0.03%;项目支出5603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9.9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051.9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4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56035.94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22年10月,2022年无预算安排。2023年进行预算申报并获批复,因此无上年增减对比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35.9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党支部开展各类党建工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7773.38万元,主要用于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1600.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支出及机场改扩建项目运营补贴;住房保障支出6652.68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直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小哨地震观测站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5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05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22年10月,2022年无预算安排。2023年进行预算申报并获批复,因此无上年增减对比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党支部开展各类党建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78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2%。主要用于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160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0%。主要用于车辆购置税支出及机场改扩建项目运营补贴;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5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新区直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小哨地震观测站业务工作;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支出,压缩公务接待的次数和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22年10月,2022年无预算安排。2023年进行预算申报并获批复,因此无上年增减对比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万元,比上年增加12.11万元,增长100%,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成立于2022年10月,2022年无预算安排。2023年进行预算申报并获批复,因此无上年增减对比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950030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