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69010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3)按照党工委、管委会要求,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预案),报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管委会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负责管辖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6)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性放射性采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市级承担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8)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核实、初步认定、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管辖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9)负责依法开展管辖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排污单位执行自行监测制度。负责管辖区域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11)负责管辖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建筑夜间施工作业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评估验收;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跨省转移许可及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产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12)依法承担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工作。
(13)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创建工作。
(14)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提出管辖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发展方向。
(15)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
(16)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17)强化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联动执法、应急响应。
(18)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属地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19)加强对街道承担生态环境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
(2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强监管、严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下发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9月份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分局)》要求,定期开展集体专题学习。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召开专题会议3次,对普法强基、人员分工调整、决议空气自动站进行集体讨论,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局长严格末位表态。三是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党纪学习教育,以查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了《问“剑”破局》《永远吹冲锋号》《“官油子”现形记(上)(下)》等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学习,时刻警醒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组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16份。四是从严管理强化日常监督,开展“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16余人次,家访谈话1次,通过职工家访的形式,引导职工自觉将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让职工深入学习了解因家风不正、治家不严造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自觉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人管起,修好家风建设这一必修课。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加强对职工在行政审批、环境执法事中、事后廉洁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2023年1-12月份共发放《廉政监督卡》207张。
2.讲优化、提服务,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成立滇中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放《滇中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优化服务助推项目落地,保证重点项目及各类服务项目顺利开展,为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助力滇中新区(直管区)高质量发展,当好“店小二”,主动跟进服务重点项目,执行承诺时限审批制度,有效加快项目落地。采取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承诺办结时限提高环评审批效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树立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理念,对不符合产业要求的、淘汰的、落后的生产工艺不予批准。加强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2023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7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家。
3.压实整改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查检查,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主动对接推进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入驻昆明以来,滇中新区(直管区)共收到31批件举报24件,包含全市性公共件4件。举报件投诉涉及:大气污染、水、噪声、生态其他类等,其中属实2件,部分属实22件,重复举报件1件。目前为止共验收19件,其中,通过市级验收18件;剩余1件市级验收未通过。
4.重监管、强执法,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把环境执法摆在最重要的突出位置、核心位置,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执法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倒逼环境质量改善。2023年1-12月空港分局共接到生态环境投诉问题471个,均做到每个投诉问题到现场核实,回复处置率100%。共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件,滇中新区非税收入罚没款入库303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行为,较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均有显著提高。其中减轻了行政处罚案件13件,涉及金额177.9万元,从轻处罚8件,涉及金额45.65万元。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期间我局针对机场片区多家生活污水超标排放的问题,进行后续的调查,推进立案程序的进行。并对超标排放企业进行帮扶指导,解决废水超标的问题。省督察组入驻昆明市期间,积极配合督察组调阅相关资料,陪同督察组实地走访、调研。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关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为了对辖区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同时进行监督性执法监测,确保企业外排污染物达标。针对建筑工地每月到不同的工地进行噪声普法宣传,在日常检查及投诉查处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普法”“执法+服务”的理念,确保企业、群众知法守法。
5.重监测、强科研,加强环境监测科技成果转化。
今年9月开展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道路交通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共123个点位,监测结果未出。针对宝象河水库水质下降情况,开展水库综合监测,对水库多个水体、水库底泥、入库河道水、水库周边土壤等实施采样监测,为查明水库水质下降,找准污染原因,打好工作基础。
6.提质量、重成效,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滇中新区(直管区)涉及的水质断面(市控)共4个:除8月新宝象河-大花桥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0.2倍达0.25外,其余月份水质均达标;花庄河-矣纳桥,对龙河-三十工桥,对龙河-龙家村,水质均达标,并稳定在II至III类水。宝象河水库监测情况表中:水质均达标,并稳定在II至III类水;坝口:水质均达标,并稳定在II至III类水。宝象河水库入库河道热水河监测情况:水质均达标,并稳定在II至III类水。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环境管理科、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决算表共11个主表;其中,《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均按要求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也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细化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为下属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为下属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由上级单位统一公开,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1万元,占总收入的12.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0.34万元,占总收入的87.8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3.55万元,增长100.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20万元,增长100.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40.3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万元,占总支出的12.27%;项目支出187.35万元,占总支出的87.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3.57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1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187.35万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单位机构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6.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非财政拨款预算项目支出180.35万元,空港分局行政运行保障经费支出21.20万元,空港分局实体化入企宣传、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以及空气自动站选点工作经费支出34.01万元;空港分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支出4.90万元,空港分局卫生城市复检等工作经费支出17.15万元,空港分局空气自动监测站专项运维经费、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经费支出28.35万元,空港分局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宝象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监测工作等经费支出12.74万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经费支出45.00万元,空港分局执法公务用车租赁经费支出15.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55%。与上年相比增加33.21万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8%。主要用于空气自动监测站专项运维经费、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决算支出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费0.03万元、差旅费0.21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1.05万元,主要增长原因为本年新增纳入部门决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资产总额5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98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9.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6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