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窗口政务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大板桥街道政务服务水平,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窗口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特制定如下采购计划: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窗口政务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三、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40万元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资金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B1204 政务服务窗口服务。
五、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故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开展。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登记,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公告针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规定,确保本项目的实施及物资的供应。
八、采购内容
(一)选取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公司或机构,在大板桥街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开展综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引导、事项登记、预排工期、业务办理、审批协调、流程优化、反馈问题、跟踪指导,同时提出业务受理工作中需改进的合理化建议,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线下“预约办”、“延时办”、“帮办代办”服务体系。
(二)采购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时间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中标服务方服从采购方的统一调配和安排,并对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5年4月份完成。
十、公示情况
本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
十一、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联系人:吴晓雪;0871-67377993;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3号楼31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