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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504-977382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04-01 14:50
名 称: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国有资产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新区,服务,云南,相关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国有资产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1 14:50 浏览次数:0
字号:[ ] 来源:云南滇中新区

本局拟采用比选的方式购买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

二、 购买服务内容及要求

选取1家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服务单位,开展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包括(一)协助并指导新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本情况自检自查及后续抽查工作;(二)针对资产情况,开展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评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等清产核资具体工作;(三)甄别低效闲置资产,拟定资产清查及盘活建议报告;(四)根据不同单位实际情况,协助资产盘查、录入系统。完成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三、 购买服务主体单位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四、 项目相关要求

(一)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

(二)服务期限: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并出具书面成果

(三)服务要求:受托机构应配置相关服务团队,在采购人的委托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工作。在工作中,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核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报告应具体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及处理依据,有具备相关资质人员签名盖章,并承担法律责任。提交的报告、核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补充、修改。

(四)受托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不得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3)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压制、刁难其他受托机构,实施业务垄断;

(5)不得出具虚假的报告;

(6)不得与业务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违规接触。

因受托方审核失实、定性失准,报告经有关部门发现存在明显问题,受托人要承担委托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五)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六、 服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各申请人需提供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及相关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至少包括:

(一)公司对此次项目的报价;

(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或资产评估资质备案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按服务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如有)等;

(五)近年完成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六)项目具体人员配置。

七、 参与方式

(一)单位确认参加我局国有资产低效闲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比选评审的,请予2025年4月4日17:00前致电确认,请在电话中明确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二)参评单位应就以上相关要求,提前准备好3份所需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于2025年4月7日10:00分至滇中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7办公室递交比选材料,后续比选结果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三)参评单位在评审材料中的报价一经做出,即不可撤回。

(四)本项目在符合采购需求,保证服务和质量等条件下,采用综合评审确定服务单位。

八、 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1207办公室。(地图导航至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

九、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肖恒  

电话:0871-67336419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