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计划的请示
云南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见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计划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协助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以下简称“空港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对特种设备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项目名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滇中新区财政2025年年初预算项目“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项目金额48.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项目计划书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5年3月27日
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计划书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见成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前期隐患排查基础上持续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工作,通过引入专业技术力量协助空港分局对特种设备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隐患排查,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三、 单位性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属于政府机关单位
四、 资金来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项目金额48.00万元,项目经费从云南滇中新区财政2025年年初预算“质量基础与安全监管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2013815;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025〕1号。
五、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在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代码为: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六、 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48.00万元,且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承接标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接商。
八、 采购内容
1. 对辖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0家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技术指导。要查清底数(类别、数量、使用登记状态、人员持证、安全技术档案、应急预案等),建立档案(含电子台账)并进行风险评级评估,为后续整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形成闭环。
2. 为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协助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予以技术支持;根据需要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推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3. 协助开展应急演练和配合特种设备事故(含相关事故)调查和纠纷处理。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推演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形成报告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邀请有关专家予以业务指导,提升部门协同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协助调查特种设备(含相关事故)调查和纠纷处理,提供有关意见指导。
4. 根据需要开展特种设备知识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辖区特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政策宣传培训活动,做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 协助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备数据进行清理和比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做到建账立册。
6. 成立专门项目组。按“报告+台账”形式对以上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汇报。要求能够派具有相关资质,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项目期间常驻点人员不少于3人。
九、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 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及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 目标要求
通过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监察,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时介入,将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日常监管融为一体,在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隐患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逐步实现从“要我管”到“我要管”责任意识的转变;从源头上、管理上齐发力,倒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法》法定义务、落实有关规定,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预防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 联系方式
陈茜 0871-65212315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