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板桥街道1号、5号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噪音区影响区(长坡居民小组)安置搬迁项目拆迁拆除工程单位的采购计划
为顺利完成大板桥街道1号、5号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噪音区影响区(长坡居民小组)安置搬迁项目的相关工作,现需采购1家拆迁拆除工程单位承接上述项目拆迁拆除工作,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大板桥街道1号、5号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噪音区影响区(长坡居民小组)安置搬迁项目拆迁拆除工程单位的采购计划。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三、 资金来源
(一)项目预算金额:约300万元。(最终以采购公告为准)
(二)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资金
四、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 试行):B0603 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工程服务。
五、 采购方式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的规定,此次采购项目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现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五)款规定,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采购内容
完成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的拆迁、拆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动迁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前期摸底调查、民意调查、征迁政策宣传;依法依规完成房屋征收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签订、安置协议签订,并对补偿协议、安置协议进行内部审核,协助完成拆迁资金拨付;协助提供用于回迁安置选房和分房所涉及的拆迁有关资料及相关信息核查;按要求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任务。 (2)拆除工程,以料抵工(拆除的建筑物残值抵扣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建筑垃圾清运、残值处置及运输等所产生的费用),对被拆迁区域内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拆除、防尘降噪、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完成用地范围内被拆迁人水电表拆改、拆除工作和在拆改过程中涉及的水电的保通工作;负责收回水表、电表,统一办理被拆迁人水表、电表的销户手续,并将旧线、旧表及拆除材料按规范要求清理完毕;负责对接办理项目用地范围内配电室、变压器等设备的销户及相关手续,安排有资质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拆除,拆除后的变压器等设备进行妥善处置;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责任。 (3)完成本项目的资料登记、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配合开展审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为准。(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2)(3)款约定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的指令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工作内容、范围的权利,中标人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拆迁安置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八、 服务标准和要求
质量标准:依照现行的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拆迁及拆除工作,满足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确保其整理归档的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招标人的使用需要。
九、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5年5月份完成。
十、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
十一、 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保本项目的实施。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注:最终内容以采购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