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 www.dzxq.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0X49488-202506-10005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06-25 17:35
名 称: 滇中新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长水片区)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购买,救助

滇中新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长水片区)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25 17:35
字号:[ ]

一、 项目名称

滇中新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项目(长水片区)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 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19万元

(二)资金来源:民政事业专项资金

四、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根据《云南滇中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403社会救助服务。

五、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政府购买服务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六、 承接标准

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七、 购买服务主要内容

(一)事务性工作。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1. 调查评估。配合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完成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业务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老年人身体状况及服务需求等方面的评估工作。

2. 主动发现。通过日常走访、社区及群众反馈等方式,对生活存在实际困难但尚未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群众,帮助其提交各类救助申请。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摸底排查工作,及时采集信息,加强监测预警。

3. 业务培训。组织对服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低收入人口帮扶、社会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等方面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能力提升相关的培训。

4. 政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信息载体,组织做好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宣讲,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服务性工作。对服务对象开展的走访探视、上门服务、生活助办、送医陪护、关爱宣讲、资源链接等服务。

1. 走访探视。定期对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掌握其生产生活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2. 上门服务。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助浴助餐助洁、照料护理、日常及生日节日陪伴、心理慰藉等服务。

3. 生活助办。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物资代购、生活费用代缴、生活物品代领、生活事项代办等服务。为遭遇自身无法解决突发状况的困难群众提供紧急求助渠道。

4. 送医陪护。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陪诊、陪疗、住院陪护等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办理挂号、缴费、取药、遵医嘱用药以及病情记录等事项。

5. 关爱宣讲。充分利用民政服务机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活动场所,争取专业机构支持,为服务对象举办各类主题关爱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帮助服务对象提升沟通、交往、合作等社会融入能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党史国史、政策法规、安全防范、卫生健康以及防诈骗知识等宣传。

6. 资源链接。协调聚合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推荐、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康复理疗等事项的资源链接服务。

八、 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一年,以签订项目合同周期为准。

九、 目标要求

按照购买服务主要内容,明确数量指标,在项目周期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十、 公示情况

此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