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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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云民发〔2025〕40号)文件要求,2025年7月1日起,滇中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44元/人/月;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968元/人/月;照料护理补贴实行按档发放,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035元/人/月、二档提高到518元/人/月、三档提高到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87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09元/人/月、三档提高到62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