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云南滇中新区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云南滇中新区正在开展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为做好云南滇中新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于2025年6月24日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进行了意见征询,并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经初步研究决定,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求意见事项
就云南滇中新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 区片价延续执行范围及标准
1. 区片划分:本次区片划分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不变。
2. 区片价标准:本次地价标准、地类及调节系数等均维持上一轮(2023年制定)标准不变,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三、 公示及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20日(共30日)
四、 意见反馈方式
1. 电子邮箱:dzxqz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地价标准意见”)
2. 联系电话:0871-67336352(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五、 其他说明
1. 社会公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及个人对云南滇中新区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拟延续执行《2023年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至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2. 反馈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具体建议内容。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2025年征求
意见版)
云南滇中新区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云南滇中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2025年征求意见版)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III | 大板桥街道:西冲社区、沙沟社区(阿地小组及以西区域);长水街道:板桥社区、李其社区(方旺林场以东区域) | 133000 | 53200 | 79800 |
IV | 大板桥街道:沙沟社区(大东冲小组及以东区域);长水街道:李其社区(方旺林场以西区域) | 104700 | 41880 | 62820 |
V | 大板桥街道:长水社区、沙井社区、新发社区、阿底社区、一朵云社区、云桥社区、云瑞社区、方旺林场;长水街道:复兴社区、花箐社区、乌西社区、凌翔社区、大板桥园艺场、方旺林场、昆明新机场;小哨街道:小哨社区、白汉场社区、矣纳社区、上对龙社区、中对龙社区、兔耳社区、云南省种畜场 | 65500 | 26200 | 39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