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专职消防队、消防站建设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计划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消〔2022〕95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业务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云消〔2023〕4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53号),为推进大板桥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专职消防队、消防站建设购买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
三、 项目金额
约70.2万元/年(最终以采购公告为准)
四、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目为《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B1103安全服务。
五、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此次采购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故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确保本项目的实施及物资的供应。
八、采购内容
为保障大板桥街道“一队一站”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处置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购买服务组成消防队、消防工作站人员配备,服务期2年,配备10人,主要从事巡逻检查、初期火灾扑救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隐患巡查整改督促等相关工作。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5年9月份完成。
十、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
(联系人:余洁;0871-63583587;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大板桥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