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采购计划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更好落实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各项工作,新区社会事务局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制定《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云南滇中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 资金预算
(一)项目金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5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 项目内容
购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为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制定《云南滇中新区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实施细则》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服务。
五、 承接标准
(一)具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服务的能力。
(二)依法登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规政策,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评估程序等,具备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等相关能力;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八、 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 0871-6582556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水街道滇中商务广场5号楼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