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2025年辖区内自建房建设情况(第一批次)摸排工作的采购计划
为全面摸清长水街道辖区内棠梨坡、严家庄、朱沙箐三个村小组自建房基础信息,建立精准完整的自建房数据库及空间位置信息台账,夯实后续自建房规范管理、权益保障工作基础,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需聘请1家第三方机构开展辖区内自建房建设情况摸排工作(第一批次),特制定采购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5年长水街道辖区内自建房建设情况(第一批次)摸排服务采购项目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长水街道办事处
三、 资金来源
(一)项目金额:25万元/批次,费用核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基准,测算标准为350元/宗,最终费用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合同约定及双方确认的实际摸排宗数决算。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采购方式
此次采购项目属于《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中“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类别下的“社会调查服务”(代码B0202),不属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范围,且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拟委托街道招标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或专业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开展自建房权属调查、空间信息采集、数据库建立等相关工作的资质与经验。
(四)能够配合长水街道办事处完成与自建房摸排相关的沟通协调、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严格按照省、市及滇中新区关于自建房管理、宅基地组报件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要求实施摸排工作,确保摸排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建立的自建房数据库及空间位置信息台账符合后续规范管理、权益保障工作需求,有效落实“一户一宅”管理规定,全面梳理辖区农村村民自建房建设现状。
七、 采购内容
(一)服务项目内容要求:
1. 长水街道辖区内棠梨坡、严家庄、朱沙箐三个村小组约335户居民721栋自建房开展摸排,重点调查自建房权属信息(含权属人基本信息、权属证明情况等)、建设合规性信息(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超占多占等情况)。
2. 采集自建房房屋空间信息与现状(含房屋位置、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设年代、房屋现状等),利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空间定位与信息录入。
3. 建立精准完整的自建房数据库及空间位置信息台账,将摸排数据按规范格式整理归档,确保数据可追溯、可应用,为后续宅基地组报件、自建房规范管理、权益保障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4. 协助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整理摸排成果,配合完成与滇中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提供必要的摸排说明与数据佐证。
(二)其他相关要求
1. 服务机构需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需具备自建房调查、地理信息采集、数据库建设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确保摸排工作高效推进。
2. 摸排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做好现场记录与资料留存,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泄露自建房权属人及房屋相关敏感信息。
3. 按时提交摸排工作报告及数据库成果,配合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开展成果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八、 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采购程序及采购计划购买,本次采购计划于2025年9月下旬完成。
九、 公示情况
此次购买服务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在云南滇中新区门户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示(http://www.dzxq.gov.cn)。
十、 目标要求
按照采购主要内容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圆满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