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年产30t酱油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产30t酱油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t酱油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长水社区居委会临空产业园(北园)迎晖街1888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东源药业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源药业科技(昆明)有限公司租用云南滇中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滇中新区临空产业园19号地块中新区医疗器械产业园内【19-8】栋【2层、6层】,租赁面积约4497.81m2(含应分摊的共用面积),用于本公司芦荟天然药临床前研究及中试生产项目、药物研究实验室及本项目建设。其中,本项目拟在【19-8】栋6层厂房内使用844m2面积建设酱油生产线,另临时占用【19-8】栋东北侧45m2绿化带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已取得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临时占用申请审批的批复。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8.0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污水处理站建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标准厂房已配套的卫生间及化粪池处理,施工废水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土石方。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土石方用于基础回填,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制曲、发酵工序会产生臭气,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标准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工业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滇中临空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开展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预防措施,通过“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方式有效规避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的风险。
(四)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酱油生产设备、空压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酱渣、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中,外售废品回收站。酱渣采用2个50L密闭收集桶暂存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饲料厂进行饲料生产,日产日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采用1个容积为20L的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执行。
(六)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建设,做好防雨、防渗,防止二次污染。规范员工操作,做好防护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产30t酱油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空港分局
Email:ynkghb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526472
通信地址:云南昆明空港经济区滇兴街1号滇中商务广场1号楼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