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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0X49488-202509-102392 主题分类: 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云南滇中新区综合管理部 发布日期: 2025-09-30 11:12
名 称: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预算,决算,财政拨款,元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9-3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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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昆明空港经济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昆明空港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推进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组织昆明空港经济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空港经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五)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科室,包括:办公室、注册审批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食品监管科、质量技术监管科、知识产权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综合管理科、市场规范科、信用监管科、特种设备监管科、执法稽查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深化改革促进市场循环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2024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40条措施,打造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3.0版。推进“四万三进”活动向纵深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走访各类经营主体160余次,帮助解决问题80余个。推进经营主体培育“扩量提质”,截至12月底,新区直管区实有经营主体23054户,2024年增长13.73%,“个转企”152户。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工作,上报优质类个体工商户1户。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工作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356项,检查主体3013户。二是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累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912户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1890户次。全面开展“僵尸”经营主体、“空壳”经营主体、“冒名登记”经营主体的清理。

(二)刚性约束推进市场统一

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印发《云南滇中新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文件,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取得一定积极成效。清理审查成员单位2021年至2023年存量文件667份。审查17家单位2024年2月至12月拟出台的189份文件,网络抽查2021年至2024年311份文件。

(三)质量支撑提升市场潜力

一是积极推动质量强区工作。印发《贯彻落实昆明市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2024“质量月”宣传活动,推动首席质量官人才建设和管理,完成36家中小企业质量服务技术工作。二是深入推动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限制茶叶过度包装宣贯会,组织17家企业参加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暨企业标准化能力提升培训会。三是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开展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

(四)严守底线保障市场安全

1. 压实食品安全责任链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对80户食品生产企业、43户食品加工小作坊、1165户餐饮服务单位、325户食品销售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在3个农贸市场设立快速检测服务点,定期为群众开展农残快速检测活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整治大检查,全年对学校食堂开展五轮次排查检查,组织学校召开三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1737余户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醇基燃料风险排查,督促157户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五专一标识”管理要求。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协同共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问计于民”调查活动。承办昆明市食品安全事故三级应急演练工作。

2. 保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严管高压态势。围绕冷链药品、高风险药品等重点品种,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等重点单位、牙科、儿科、美容机构,以上年度GSP飞行检查及案件查办药品零售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完成药品跨区飞行检查18家,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18家,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8家,医疗机构78家,与云南省第一强戒所联合走进空港一中开展防范滥用药品宣传,自主拍摄安全用药小视频一个,取得较好科普教育效果。

3. 筑牢特种设备安全。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权管理知识培训宣传“点、面”结合,不断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入推进燃气领域隐患排查,对辖区燃气充装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了解机场T2航站楼建设项目对原铺设管道产生的影响,提前为企业进行服务指导。推动“电梯社会共治平台”应用,纳入率达100.17%,形成电梯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 扎实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根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进行摸排,对辖区122家涉及节水器具、农资、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塑料管材、成品油等产品的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二是对8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产品质量技术服务指导,督促商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五)产业优化推动市场升级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在新区政务服务窗口开设知识产权服务窗口,接受区内企业综合咨询。组织300家企业代表参加新区知识产权培训大会,邀请省、市知识产权专家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扶持政策等方面内容开展宣贯。举办新区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会客厅,现场对12家新区龙头企业面临的问题解答交流。开展知识产权上门“一对一”答疑,走访服务企业22户。

(六)综合治理优化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重点领域专项监管。做好集贸市场规范工作,督促指导9个市场建立农残监测室并开展检测人员专业培训,指导长水中心集贸市场开展集贸市场“五规范五达标”提升工作。做好计量监管工作。开展“手机变‘砝码’天天520”等计量惠民活动,开展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民用电表87户,民用水表55户,燃气表32户,开展货运车称重计量设备监督检查28家,检查充电桩250个,机场行李称强制检定20台。做好价格监管工作。重点检查宾馆酒店民宿430余户,旅游购物企业2户,动态监测农贸市场蔬菜、肉类等价格。做好网络交易监管工作。对3个外卖站点,57家网络外卖商户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活动。做好广告监管工作。召开广告发布企业及广告使用单位行政指导会,开展广告电子屏信息发布应急演练。保障旅游市场稳秩序,检查涉旅经营户310户。

(七)消费放心拉动市场经济

深化“放心消费在昆明”工作,拓展消费纠纷社会多元化化解方式,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4943件。累计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670户,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33个,ODR在线纠纷和解企业21家,有效推动消费维权提质增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3505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05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914935.34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项目支出4914935.34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0.00元,占基本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14935.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97440.34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公家具及设备保障、日常办公用品保障和压实宣传工作职责等几个方面。

市场主体管理项目支出526800.00元,主要用于经营主体注册审批管理及信用监管服务。

市场秩序执法项目支出217000.00元,主要用于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及执法稽查服务。

质量基础项目支出99900.00元,主要用于计量监督检查技术服务。

质量安全项目支出167700.00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技术服务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支出1806095.00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评估服务及食品安全抽检技术服务等。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4935.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1493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与执法服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最大限度减少相关支出,降低项目运行成本。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 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由市本级财政资金保障。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资产总额2264480.01元,其中,流动资产2242492.53元,固定资产5320.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0000.00元。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属于在滇中新区本级一体化服务平台完成的第一次部门决算,所以系统内无上年可对比数据,因此在本次报告中未做相关比对。

(二)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预算资金包含两部分:1.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2.滇中新区财政预算资金。本次公开数据对应滇中新区财政预算资金。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2024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