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的请示
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要求,为实现档案资料的有效整理、保管以及查询,现需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该项目工作。项目经费从2025年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项目具体如下:
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在“市场监管服务与执法经费”中安排费用(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B1202档案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申请进行公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当否,请示。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5年9月30日
附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关于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的计划
随着市场监管业务不断拓展和深入,空港分局行政档案资料迅速增加,导致资料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为实现档案资料的有效整理、保管及查询,现需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代码名称:B1202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对财务、投诉举报、信访、案件、文书等行政档案资料进行扫描、挂接、条目录注,提供数字化加工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空港分局文件材料、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档案的整理、保管以及查询工作质量,有效提升空港分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6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市场监管服务与执法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须具有承接业务所需资质的承接商。
六、 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空港分局文件材料、行政处罚案件、投诉举报资料、财务资料等相关档案的整理、保管以及查询工作质量,有效提升空港分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
2025年9月30日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区分局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的函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区分局:
你们报来的“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收悉。我局同意你单位“购买行政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计划”,请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02号令)、《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此函。
昆明市财政局
2025年9月30日


